[北海市化工类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汇总]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广西]-[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北海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北海市投资促进局],转载请记得注明!
四、融资促进
——【自治区】
1.(1)推出“投贷补”联动政策,以企业获得项目补助为反担保方式,为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2)对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标准纳入“招商贷”入库名单,可享受“招商贷”1 个百分点利率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1000 万元,贴息期限可延长至3 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2〕4 号)
2.纳入“广西投资促进信息(招商引资大数据)平台”系统、合同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含房地产类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招商贷”: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每户企业每年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1000万元;“重大产业项目贷”: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每户企业每年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500万元;“三企入桂贷”:每户企业每年累计申请贴息金额最高可至500万元。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类型金融机构、同类型企业以及同类型期限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减去2个百分点。《关于印发2022年进一步深化“桂惠贷”支持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金监银〔2022〕8号》
3.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政府类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设立合作区发展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企业提供和拓展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68 号)
4.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区产业因区平白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其通过境外发情境外关联公司或非关联公司直接融资等方式,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科创债进行直接融资,多渠道筹集低成本资金。《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68 号)
5.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和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涉外企业及供应链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在合作区产业园区开展面向东盟的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进出口跨境商业保理业务试点。《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68 号)
6.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单户担保额1000 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1000 万元以上2000 万元以下(含2000 万元)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费)分别降至1%以下、1.5%以下;将设备、生产模具、科技研发成果、销售采购订单等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抵(质)押担保范围。对新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600 万元奖补;对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种类金融产品的企业,给予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奖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