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化工类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汇总]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广西]-[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北海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北海市投资促进局],转载请记得注明!
六、人才发展
——【自治区】
1.创新人才引进及相关运营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大力吸引国内外各类人才。对在合作区产业园区工作的企业高管、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其工作所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相关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相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上进人才子女教育、就医等优先给予支持。《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68 号)
2.对符合广西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各市可视情况对其高管、骨干科研人才等给予奖励,同时加强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配套要素保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2〕4 号)
3.对新落户经济区重点产业园区的年薪30万元以上(含)的生产型企业专业技术骨干,以及年薪50万元以上(含)的金融、保险、证券等服务业高层次人才,补贴额度按其上一年(自然年)在经济区内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自治区和设区市地方分享部分,前3年补贴80%、后2年补贴6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