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化工类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汇总]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广西]-[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北海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北海市投资促进局],转载请记得注明!
五、营商环境
——【自治区】
1.(1)重点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入驻合作区产业园区,对具有显著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为企业提供全周期跟踪服务。《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2)推动惠企惠民政策兑现“网上办”,积极推进行政给付、资金补贴等惠企惠民政策“免申即享”;(3)鼓励建设三层及以上多层厂房,提升职工住房、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用地比例,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配套建设商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4)自治区每年统筹安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加大对以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为重点的合作区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支持合作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完善产业基础设施等,提高产业转移承载力,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5)支持入驻合作区产业园区企业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对亩均效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给予激励扶持;对亩均效益低、长期不达产的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双百双新”项目、“专精特新”项目、国家基金投放项目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自治区统筹保障。倾斜安排合作区产业园区所在市用地、用林、用能计划指标;(7)鼓励入驻合作区产业园区企业持续提升投资强度,提高产出效益,对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自治区给予激励扶持。禁止投资强度明显低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的产业项目入驻合作区产业园区;(8)强化用能保障,在合作区产业园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分类实施用能激励保障政策。优化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措施,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相关规则。鼓励合作区产业园区积极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68 号)
2.(1)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可直接申请办理林地许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单独选址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预审阶段,涉及规划土地用途调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只需提交《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及审查意见,相关调整补划方案及论证意见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阶段提交;(2)“双百”产业项目与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享受同等支持政策;投资超过100 亿元或产值超过100 亿元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中的制造业项目优先列为“双百”产业项目;自2023 年6 月1 日起实施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两部制工商业输配电价(含以容量方式计算的基本电价)综合平均每度电降低约0.042 元;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谷段时长调整为连续的8 小时,暂停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引导企业削峰填谷,合理安排生产;建立低谷电力消纳机制,在低谷电力消纳困难时,通过需求响应方式激励工业企业扩大用电量;.对标钦州市下调非居民用气1.06 元/立方米、北海市下调工业用气0.9 元/立方米等做法,结合实际启动管道燃气上下游联动机制,推动终端销售气价适当下调;优化电力折标系数,确定2023 年广西节能审查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为291 克标准煤/千瓦时,之后每年动态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5 号)
3.(1)对实施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采取“一企一策”加快节能审查;(2)根据需要,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影响等事项实行区域性评估,区域内落户的工业投资重大项目免费共享评估成果,优化环评制度,单个项目在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条件下可简化部分环评内容;(3)符合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计划的,实行“双组长工作责任制”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竿子插到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好工业振兴特派员作用,派出工作队深入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项目现场调研,梳理存在问题,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协调推进项目建设。《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也可以继续执行原单一制电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价格〔2018〕43号)
——【北海市】
1.北海市行政范围内已取得立项批复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道路、绿化、风貌整治、环境整治和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进入各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的工业厂房类投资项目等, 精减申报材料,推行“区域评估”,在北海7个产业园区对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10个事项开展区域评估,率先在全区实现区域评估“产业园区、评估事项、入园项目”全覆盖。将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办理的审批手续,优化为工程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两个阶段,实行容缺办理,重新修订并细化了13类审批流程图,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拿地即开工”。《北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位于北海市各产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内的已获区域评估有效成果范围的一般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按照项目分类管理原则,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在我市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一般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编制《北海市一般社会投资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北海市一般社会投资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北海市一般社会投资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豁免审批事项清单》,简化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推行一般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三单简办”。《北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行一般 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三单简办”(审批清单、承诺清单、豁免清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工审改办〔2021〕24号》
3.对北海市重大项目、列入《北海市重点项目库》的重点项目、由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审定,列入《北海市重点项目库》的新签项目;市领导、局领导交办对接的招商项目,统筹组织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工作,协调部门领导加快审批工作,解决帮办中心遇到的重要问题,负责向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北海市招商引资项目帮办服务工作机制(北投促委办〔201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