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化工类企业招商引资政策汇总]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广西]-[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北海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北海市投资促进局],转载请记得注明!
七、知识产权
——【自治区】
1.支持合作区产业园区申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支持合作区产业园区和企业在产业投资、技术创新、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中开展专利导航。引导合作区产业园区企业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构建产业专利池,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转移转化运用的合作区产业园区企业给予奖补支持。《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68 号)
2.支持合作区产业园区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提升园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护航园区企业上市和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国内外认证检测机构入驻合作区产业园区,为入园企业提供检测、认证“一体化”、“一站式”服务。《促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桂政办发〔2023〕68 号)
——【合浦县】
1.由合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浦县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县知识产权局”)、合浦县财政局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及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事项予以奖励补助。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奖励标准:(1)获得中国专利金奖20 万元/件,中国外观设计金奖10 万元/件;(2)获得中国专利银奖15 万元/件,中国外观设计银奖8 万元/件;(3)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10 万元/件,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5 万元/件。获得广西专利奖的奖励标准:(1)获得广西专利特等奖10 万元/件,广西外观设计特等奖8 万元/件;(2)获得广西专利一等奖8 万元/件,广西外观设计一等奖5 万元/件;(3)获得广西专利二等奖5 万元/件,广西外观设计二等奖3 万元/件;(4)获得广西专利三等奖3 万元/件,广西外观设计三等奖2 万元/件。首次获得国家级示范认定及相关称号的奖励标准:(1)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园区20 万元/个、试点园区10 万元/个;(2)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 万元/家;通过复核的,奖励2 万元/家;(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 万元/家;通过复核的,奖励1 万元/家。以上认定称号存在周期性建设的,只对首次获得给予奖励。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补助标准:(1)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有效实施3 年以上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 万元/家。(2) 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认证,并有效实施2 年以上的科研院所和企业,一次性奖励2 万元/家。获得高价值商标品牌奖励标准:(1)新入围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中国品牌价值排行年度500 强的品牌,奖励10 万元/家。(2)新入围依据全国品牌评价标准技术委员会或品牌价值评价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认证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开展的全国性品牌价值评价行业50 强,奖励5 万元/家。获得地理标志及马德里商标的奖励标准:(1)获得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一个注册号)或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且有市场主体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地理标志权利人,补助3 万元/个。(2)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一个注册号)且该商标在海外进行商标使用的,给予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权利人补助1 万元/个。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支持标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商标权利人一次性维权补助1 万元/个。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奖补标准: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奖励10 万元/个;获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广西)工程项目,奖励3 万元/个。《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浦县知识产权奖励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规〔2023〕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