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富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富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陕西]-[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富县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富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富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富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富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富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县内外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本政策只适用于与我县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企业。
第一条对于招商引资项目土地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对于入驻我县工业园区或自建厂房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的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租赁期满且符合规划、用地等条件的可转为出让土地。
第二条对在建设期间的生产性企业,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属县级留成的,实行免收政策,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
第三条对富县税收做出重大贡献的招商引资企业,实行先征后奖,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按“三免两减半”享受五年财政奖励(即按前三年100%,后两年50%的比例奖励纳税人)。
第四条对招商引资项目,优先保障水、电、气等生产要求的使用,并执行最低价格标准。我县每年分配的土地、环保等控制性指标向招商项目倾斜。
第五条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实行代办员制度,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委派前期手续代办人员,全程为企业代办土地选址、注册公司、项目审批在内的所有前期手续。
第六条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项目,在政策方面依据法律和法规,采取一企一策,个案处理。
第七条成立富县招商引资企业家协会,为企业家提供交流、借鉴、学习的平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投资者颁发《荣誉市民证》,优先推荐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并享受与县内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等政策。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本政策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