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的通知(皖营商环境组〔2025〕1号)]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安徽]-[营商环境],内容来源于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破解经营主体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痛点难点,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落实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或安排,实行清单闭环管理,推动各项举措及早落地见效。相关举措原则上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突出企业有感。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广泛收集、认真办理每个具体诉求,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紧盯企业所需所盼,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和增值赋能,推动解决更多“一类问题”,加快工作迭代升级。
三、持续改革创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营商环境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拉高标杆对照学习沪苏浙等地先进做法,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创新更多务实管用、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形成“一市一品”等更多特色和亮点,打造更多“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和品牌。
四、深化科技赋能。以数字化、智慧化改革为牵引,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场景应用创新驱动服务供给创新,打造更多具有安徽辨识度的数智化应用和标志性成果。
五、加强宣传推介。坚持企业视角,多渠道、多维度加强涉企政策措施、改革成效等宣传解读,推介兴业创业发展环境,讲好创优营商环境“安徽故事”。及时总结交流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互学互鉴,引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4日
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
一、推进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
1.推动市场准入规范透明。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强化全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整治在行政许可、备案、确认等实施过程中违规增加条件、材料,擅自扩大延伸审查,以及违规设置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等行为。
2.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规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数智化应用,建立企业公平竞争座谈会制度。深入整治民生等重点领域垄断行为,重点查处针对中小企业的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以及固定商品服务价格、划分市场等垄断行为。
3.持续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分行业修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引导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科学合理选择评标方式、确定评标标准。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投标的评审处理流程,依托电子评标系统开展异常低价预警和辅助评审,强化评审过程监督约束,依法依规处理异常低价投标。探索数字智能技术应用,实行AI“类人”评审、投标文件多模态雷达监测、生成式招标文件合规检测。深入开展“双盲”、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推行“电子横向暗标评审+打分监测”。加大对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4.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归集发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和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等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和服务引导。
5.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大项目、平台、资金、人才、奖励等创新资源向企业倾斜,实现企业牵头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不低于60%,新获批的省产业创新平台80%以上由企业牵头组建,企业牵头和参与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占比达90%以上。
6.保障企业人才需求。加强重点、新兴产业及业态人才供需分析,推进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招引和集聚。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模式,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完善招工用工包保制度和劳动对接机制,扎实推进“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打造“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网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
7.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全省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多渠道汇集人才需求,围绕人才认定、项目申报等高频事项提供综合服务。稳妥推进跨区域职称异地确认,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大硅谷稳慎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服务。完善技能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全领域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符合条件的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毕业年度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优化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落实高层次人才服务清单事项。
8.强化“政银企”信息共享。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依规归集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和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气等反映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定期编制省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建立省融资信用信息主题数据库,推动与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完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一体化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
9.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优化科技担保增信服务,发展特色担保产品和批量担保业务,深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高科创企业担保获得率。扩大科创企业“贷投批量联动”服务模式覆盖面,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扩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款规模,深入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贷”,更好满足科创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10.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共建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针对性创新开发信贷产品,更好为企业提供增信、授信等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做到“能贷快贷”、费用合理。持续深化“中标贷”、“政采贷”、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线上办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项目。探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机制,按照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明确尽职认定标准,细化应免责、可减责免责及不得免责等情形,合理确定不良容忍度。探索建立涉诉企业信息澄清机制,法院根据商事案件涉诉企业申请,向金融机构出具涉诉信息的情况说明,降低企业因涉诉被停贷、抽贷的风险。
11.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土地利用效能评估,优化土地供应模式。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协商收回、转让等方式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工业用地混合复合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推进“工业上楼”。
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2.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涉营商环境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立改废”,落实制定涉企政策充分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商协会等意见要求。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避免不同部门政策“合成谬误”。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提升评估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13.加强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时,不以企业提出为条件,主动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时纠正超越职权和违反上位法的文件。
14.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健全覆盖行政处罚、许可、强制、征收征用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行政裁量权行使监管规则,着力防范任性执法、机械执法及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等问题。
15.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合理统筹省、市、县三级行政检查计划,实行检查计划全面备案,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有机融合。统筹各领域现有行政检查系统平台和资源,打造统一高效的数字化行政检查执法平台,推进行政检查执法信息共享。推广应用“检查码”,全面实行“扫码入企”,做到“无码不检查、检查须亮码、企业可评价”,加强对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行为的智能预警和监督。
16.健全涉企投诉举报甄别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涉企投诉举报“黑名单”制度,有效遏制恶意举报、滥用举报权利进行职业索赔等违法违规行为。
17.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功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督、问题监测和应对处置。畅通行政执法问题反映渠道,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定期评估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警示、整改力度。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18.深入推行非现场监管。加强非现场监管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各行业领域“无感监测”对象清单、“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及非现场监管标准。强化技术应用,拓展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实现远程管、易分类、早干预。
19.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免处罚、免强制及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观察期”等制度,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指引,依法依规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经营主体产生的负面影响。
20.加强政府违约失信整治。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作出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做到应审尽审,及时纠正违规承诺、不良竞争等行为。建立政务诚信档案,健全政府信用情况监测机制。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平台,强化履约情况全周期、闭环式动态监管。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完善违约失信行为认定处置、共享公示等机制,及时妥善化解“说到做不到”等问题。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政府履约践诺等专项行动。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力度。
21.深入推进经营主体合规建设。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分行业领域编制企业合规指引。建立新入经营主体合规告知制度,推动新入经营主体主动开展合规建设。推进“合规指导”、“合规体检”等服务全覆盖。在教育培训、养老、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信用风险较高的预付式消费领域推行“公证提存”监管模式,促进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22.完善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开展“助企增信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等活动。完善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围绕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拓展“信易+”等守信激励、惠民便企场景应用。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省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动态更新省失信惩戒措施清单,防止失信联合惩戒范围随意扩大、泛化。推动信用信息查询全面嵌入行政审批、监管等工作流程,实现“应查尽查”。
23.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强化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等协同修复和结果共享互认,实现“一次申请,全面修复”。推行信用信息“无感修复”新模式,在企业授权并出具承诺书后,对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改正违法行为且达到最短公示期的,由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主动帮助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体整改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4.完善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广运用“六尺巷工作法”,推动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涉企纠纷妥善化解。构建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法院+商会”调解优势,推进“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提升调解协议执行效率。试行商事调解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专业解纷服务,深化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促进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