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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8号)

时间:2023-10-26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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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8号)]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江苏]-[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江苏省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三)培育10个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集群。

  1﹒未来网络通信产业集群。加快开展5G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与产业化,支持实施一批基于5G网络的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综合网络工程,大力推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聚焦6G智能终端、系统设备、通感算一体化网络以及融合应用等领域,有序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建设和规模化商用,打造未来网络新概念、新技术、新应用的引领者和发源地。

  2﹒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集群。高标准建设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开展基于碳化硅(SiC)、氮化镓(GaN)等单晶衬底及外延材料制备,推动宽禁带半导体电力电子器件、射频器件、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等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基地。

  3﹒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聚焦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纳米材料、高温超导材料、材料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加快材料制备、器件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围绕资源能源、环保、生命健康等领域,加快发展智能仿生材料以及电磁吸波、光子晶体和光操纵等超材料,建设应用示范平台,推动新一代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研发、生产、验证和应用。

  4﹒氢能与储能产业集群。着力推进氢能“制运储用”全链条发展,加快氢能低成本高效制备、低温和高温燃料电池堆、关键材料等技术攻关,推动制氢和氢能储输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推动氢能检测服务及应用示范。推动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规模化应用,加快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商业化进程,支持飞轮储能、化学储能等新一代储能装备的研发和规模化试验示范。

  5﹒基因技术及细胞治疗产业集群。聚焦基因组学新技术、新一代基因测序、基因治疗等重点领域,支持开展新型基因治疗药物、高通量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全基因组合成物等关键技术及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应用,深化产医融合发展,鼓励探索细胞治疗产业发展新模式。

  6﹒深海空天开发产业集群。聚焦新一代重型运载火箭配套系统、地球深部探测装备、深海运维保障和装备试验船等,布局航天和深海深地产业发展。围绕先进遥感、导航定位、空天信息服务和北斗卫星网络应用终端等领域,重点发展微型通信系统、卫星应急通信系统、卫星应用终端及卫星遥感应用等,加快新架构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及产业化。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在交通水利、电力环保、国土等领域广泛应用。

  7﹒先进计算产业集群。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分布式系统等现有架构技术及计算系统优化升级,加快异构计算、内存计算等新架构技术研发和应用,支持高性能图计算等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先进计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计算系统+应用+服务”产业生态体系。

  8﹒虚拟现实产业集群。重点突破三维化、虚实融合沉浸影音关键技术,不断丰富新一代适人化虚拟现实终端产品,进一步完善产业生态,实现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9﹒量子科技产业集群。聚焦量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量子模拟与计算、量子通信与网络、量子精密测量与计量以及关键装备等领域,加强量子科技发展总体布局和规划,加快量子科技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化等不同领域实现若干突破性进展。

  10﹒类脑智能产业集群。开展类脑多模态感知与信息处理、类脑芯片与系统、类脑计算系统等前瞻性研究,创新研发脑机接口、人机交互新技术和新装置,推动类脑智能典型应用示范场景建设,提升脑科学基础研究在类脑智能产业的支撑能级,实现脑机融合技术在重大脑功能疾病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的临床应用。

  四、主要任务

  (一)产业跨界深度融合计划。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跨领域、跨产业、跨集群深度融合,推进新材料配套攻关、绿色供应链建设与管理示范、工业机器人提升、航空航天产业化应用示范、工业软件攻关和产业化、“人工智能+”应用示范等产业跨界融合工程。制定发布新兴产业应用场景清单,实施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工程,高质量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等,打造若干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智能网联等新兴应用场景,更多提供国产化自主应用场景。开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面向重点产业集群的两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新型示范载体和标杆企业。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撑“1+3”重点功能区建设,深入推进南京都市圈、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环太湖科创圈等创新发展,统筹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力布局。设立集群间合作项目,支持建立跨集群伙伴关系,联合周边省市共同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集群率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5G、千兆光网等在重点产业园区深度覆盖,支持算力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布局。

  (二)产业集群能级跃升计划。建设若干具有较高集聚性、根植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引导优质资源向集群高效集聚,构建世界级、国家级、区域级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提升徐州智能制造装备、常州智能制造装备、苏州生物医药三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能级,积极争取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物联网等纳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有序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集群培育认定;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引导和储备一批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建立产业集群创新联盟,推进产业链供应链跨群、跨链高效协同;实施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靠工程,构建必要的备份系统,稳步提高技术自给率和安全性。试点建设一批产业集群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支持探索开展跨集群、跨领域、跨地区提供“飞地”服务模式,推动创新成果加速孵化。鼓励建设集群一体化大数据监测平台,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信息库、重点项目库,加强投融资信息服务、日常监测和重大风险预警。

  (三)产业创新筑基融汇计划。聚焦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51010”集群建设重大需求,主动适应产业多学科融合发展趋势,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计划,鼓励引导高校院所优化学科及专业设置,探索“政府+高校+企业”长期合作开展基础研究新模式。积极争取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试点,推动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聚力实施重大工程攻关项目,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产业升级急需的重大装备和核心零部件。加快苏州实验室、紫金山实验室以及未来网络、高效低碳燃汽轮机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集群围绕主导产业创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推动大型科学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企业主体培育融通计划。围绕“51010”集群发展,实施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工程,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根植于江苏、影响力大、创新力优、品牌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领航企业,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塑造企业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精心培育1000家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主业突出、对产业支撑作用强的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领军企业的产业生态主导作用,开展“1+N”产业链合作伙伴行动,支持100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培育1000家“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企业开展多元并购,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及投资合作,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扩张和盲目投资。

  (五)产业生态开源融聚计划。推进产才融合发展,分类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建立完善紧缺人才动态清单,探索长期稳定支持青年人才的机制,加快建设更加包容“失败”的创新环境,支持组建人才攻关联合体,培育集聚更多“高精尖缺”人才,开发编制产业人才地图,助力精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产才匹配效用。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支持硬核科技企业和高成长性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加快设立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二期基金,探索推广“拨投结合”方式,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原创性、颠覆性创新项目支持。实施重点产业链标准提升工程、知识产权强链工程、品牌赋能工程等支撑工程,加快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鼓励符合条件的集群和地区创建一批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探索产业及行业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规则制度,服务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高效融通衔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发展改革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协同联动开展相关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和产业集群垂直管理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设立产业集群运营机构,构建“主管部门-产业集群-运营机构”上下协同机制。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装备首台(套)、科技创新券、创新产品推广等政策。对符合发展方向的项目、集群核心承载区内的项目,按规定审核列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加强用地、用海、用能等支持保障。用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突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两高”项目,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重点集群)对高端人才、紧缺人才给予补贴。

  (三)加强监测评估。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制度,研究构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加强苗头性问题预警和分析研判。对融合集群发展成效显著地区,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督查激励,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四)加强改革创新。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统筹监管和服务,适当放宽新兴领域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深化科研人才减负松绑相关机制政策创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产融示范基地(创新中心),鼓励国家级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在产业金融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健全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要求的制度规范,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强场景开放建设,加大试点应用、创新示范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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