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四年 第1号《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国家]-[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商务部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四年 第1号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2月19日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4年3月22日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