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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时间:2023-10-20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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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新疆]-[招商机构],内容来源于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一、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9〕7号)和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昌吉回族自治州商务局(以下简称自治州商务局)

  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自治州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内外贸易、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政策、法规;拟订自治州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州流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重点设施布局意见,协调自治州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和建设。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自治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及相应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再生资源流通管理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六)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七)负责自治州对外贸易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自治州进出口配额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自治州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组织协调自治州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自治州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等相关工作。

  (八)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核准权限内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管理、监督自治州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

  (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自治州境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审核上报自治州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项目和驻外机构,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申报多边、双边国际及民间无偿援助项目。

  (十)负责自治州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组织、管理。执行自治区招商引资方针政策,编制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自治州绿色招商项目库,落实重大招商项目跟进责任制,参与评审论证自治州重点招商项目,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负责招商引资统计通报、信息收集和目标考核等工作。

  (十一)负责与自治区各地州及内地各省市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协作。开展外引内联、对口支援及有关项目的对接落实工作;组织和参与各类商务领域交易会、洽谈会、博览会、展览会和有关招商活动;负责外省市人民政府、企业驻州办事机构和企业联合会(商会)等社团组织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引进落实。

  (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时间及地点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10:00-17:30(冬季)

  工作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昌吉州商务局

  三、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办公电话

  昌吉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王跃东 暂无

  投资促进科 牛海朝 暂无

  服务贸易和经贸服务科 朱卫华 暂无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牛海朝 0994-2267850

  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发展科) 周胜勇 0994-2267896

  市场运行秩序科 张世鹏 09942267886

  消费促进和电子商务科 林海明 0994-2267890

  昌吉回族自治州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马欢庆 0994-232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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