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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商贸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3-03-15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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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商贸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广东]-[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深圳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深圳市商务局],转载请记得注明!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商贸经济平稳有序度过疫情防控转段期,助力商贸经济稳定运行,筑牢商贸经济恢复基础,现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助力会展恢复活力,支持上半年举办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数字能源、高性能医疗器械和食品工业高水平专业展会,按照主办方实际办展成本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企业上半年参加重点境外展览,市级财政按现行政策对组展和展位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支持,各区按照市级支出的50%给予配套支持。

  三、支持电商平台持续提供外卖服务,按平台订单情况合理安排运力,为送货骑手提供必要的餐饮保障,发放防寒保暖工装及用品等。鼓励外卖平台企业设置跑单奖励,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市财政给予每单1元补贴。

  四、市区联动开展“新春欢乐购”“网上年货节”等系列活动,市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发放年夜饭、元宵团圆饭等餐饮消费券,各区结合实际推出各项消费券促销活动,推动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发放。

  五、支持重大商业项目开业,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开业的重大商业项目,积极举办节庆促销活动的,按照企业发放消费券总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我市另有相关奖补规定的,与本措施重复的奖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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