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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简介
联系电话:0632-5693776 0632-5081737(审批窗口)
电子邮件:tzswj308@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1.山东省滕州市北辛路政务中心A楼三层
2.山东省滕州市北辛路2600号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120窗口 (审批窗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商务、投资促进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商务、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全市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全市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协调管理全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
(十)负责全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区经验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负责建立和发展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市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三)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四)组织领导全市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和调整重组。指导管理外贸、医药系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国资部门管理的企业)。
(十五)负责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参与起草投资促进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建议。负责拟订全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承担签约项目推进建设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统筹协调督查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指导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等招商主体根据全市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并负责汇总、编报、下达。负责调研、收集,汇总统计各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的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建立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七)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环境营销策划,参与拟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包装和推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十八)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滕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确定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利用市党政办公网统一发布投资促进相关信息。
(十九)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等招商主体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积极推动本地区投资促进事业发展,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行政许可职责分工。有关行政许可及其关联事项划转后,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市商务局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2.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在省商务厅和枣庄市商务局授权范围内,负责食糖、羊毛、毛条等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在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3.关于成品油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和投资促进、应急、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等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按照规定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市应急局负责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业产品生产许可和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