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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商务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节能、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人大、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牵头组织商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起草商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牵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商务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三)综合科。统筹协调全市商务领域改革,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研究商务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承担商务运行综合统计分析以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网站和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牵头负责商务指标业务考核工作。
(四)商贸流通科。牵头拟订全市商贸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科。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拟定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规定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以及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内贸流通行业统计。
(六)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
(七)对外贸易科。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初审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调查收集国外对我市出口产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做法,并提出应对措施。协助省商务厅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协助商务部、省商务厅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
(八)外国投资管理科。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牵头全市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
(九)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对外投资合作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按规定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协调管理我市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合作统计和分析工作。推进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协调我市与境外国家和地区政府间的多双边经贸关系。负责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的业务联系。协调办理境外商务人员来访邀请。
(十)开发区管理科。负责全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省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开发区的分类指导、动态管理。负责复制推广自由贸易区经验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规划、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相关工作。
(十一)投资促进科。负责研究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包装和推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拟订全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与知名机构、高校、驻华 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十二)境外招商科。负责研究境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拟订全市境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全市境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与境外知名机构、高校、驻华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十三)企业指导科。负责管理、指导直属外贸、商业、物资、医药企业,推进企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负责直属商业、物资、外贸、医药企业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全市商务领域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和直属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枣庄市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职责:1.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促进全市商务工作发展提供服务;促进全市开发区各项业务工作的发展和提升;配合主管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2.做好贸易投资促进的政策法规咨询及事务性工作。承担协调组织举办或参加境内外经济贸易博览会、展览会和采购类展会;承担为内贸企业发展提供咨询和服务辅助工作;协助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推动跨境电商集聚发展;推进与国际知名跨境平台合作,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促进各开发区产业升级,引导开发区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和开发区产业发展政策,为开发区产业招商提供咨询及服务;承担散装水泥推广辅助工作。3.研究投资促进政策、环境、发展趋势,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承担协调组织各类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跟踪重点签约投资项目落地;服务各类论坛或峰会等重点商务项目,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开展人才交流、商务及业务培训、国际市场开拓的相关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商务社团国际经贸交流促进活动;组织开发区内企业参加的各类国内外展会。4.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枣庄市投资促进中心
职责:1.承担推介全市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辅助工作。2.收集整理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枣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信息。3.收集筛选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为确定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提供支持保障。4.为全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提供服务保障。5.配合开展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6.为全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提供支持保障。7.承担“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重点城市的招商引资辅助工作。8.完成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