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提质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义政办〔2024〕3号)]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安徽]-[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铜陵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桥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提质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月4日
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提质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等一系列重要部署,筑牢我区工业经济“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努力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开门稳”、“开门红”,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有序经营的前提下,鼓励订单充足的企业科学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稳岗留工加快发展。
1.对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生产产值均同比增长15%及以上(上年同期不低于5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奖励0.3万元。营业收入、生产产值每同比增长1000万元给予奖励0.3万元、直至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2.对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生产产值均同比增长15%、25%、35%及以上(上年同期不低于50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新增用电量每千瓦时0.1元、0.2元、0.3元的用能补助。
3.对2023年达规、2024年一季度达规且5月份前入规的新投产企业,在享受新进规奖励政策【每户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含市级奖补部分)】基础上,每户再奖励1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统计局、区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实施新型工业化改造。对2024年一季度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以上的(依据提供的纳统数据或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核定),分别奖励2000元、3000元和5000元。(牵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统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引导规上工业企业统筹做好生产和休假安排,实行错避峰放假和弹性休假,持续生产,以岗留工、以薪留工。有条件的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灵活安排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对规上工业企业中放弃返乡在铜过春节的非铜陵籍员工,企业提供非铜陵籍员工名单,经所在乡镇、园区、办事处审核并报送区人社局审定人数后(人社局反馈),区经信局向相关企业发放500元/人消费券和犁桥水镇景区参观门票,鼓励用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相关乡镇、园区、新桥办事处,耀安集团)
四、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强化实施重点规上工业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及时提供用工服务和指导。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力度,积极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持续不断地做好各类精准招聘服务。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全力做好电、水、气、热等要素的保障供给。(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发改委;配合单位:区供电公司、区自来水公司,相关乡镇、园区、新桥办事处)
五、强化企业融资支持。各金融机构开展“暖企”大走访活动,增加银企对接频次,确保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全部走访到位。全面掌握企业金融需求,提前安排信贷支持计划,充分运用“税融通”“科技贷”“亩均英雄贷”“续贷过桥”等普惠金融政策,依托网上金融服务大厅,进一步优化流程,做好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针对规上工业企业一季度申请的普惠金融产品贷款,免收过桥服务费、担保费。(牵头责任单位:区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耀安集团)
六、开展新年暖心活动。春节期间,对留在我区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区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组织乡村振兴示范区、景区、酒店、民宿等推出各类特色体验促销活动。鼓励企业组织外来员工开展小规模多层次文娱活动,丰富在岗员工及其子女假期学习生活。鼓励各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留铜过年流量大礼包”等优惠活动,引导留区职工以网上拜年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牵头责任单位:区工商联;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
七、开展企业贴心服务。深入开展为企优环境活动,积极开展一季度企业诉求办理大走访活动,着力提升企业诉求办理质效。区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加强对包保联系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走访力度,做好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难题,指导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管理。(牵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附则:(一)本实施意见中“一、支持企业稳产增效”政策,重点高耗能企业不在奖励范围。并对其第1、2子项目资金兑现与工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挂钩,即对获得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A、B、C类的,分别按照其应享受政策扶持资金的100%、80%、50%予以扶持,D类的不享受政策扶持资金;对未实行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企业,按照2023年度实缴税金和社保缴费总额确定兑现比例,即2023年度实缴税金和社保缴费总额超过10万(含)的按照80%比例兑付、低于10万的按照50%比例兑付。除“一、支持企业稳产增效”第1、2子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实行全额奖励。
(二)《关于支持工业企业稳定生产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本实施意见所涉及的补助和奖励,应本着利企惠民的原则,简化办理手续、缩短拨付时间。
(三)本实施意见由铜陵市义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