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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促进电子商务新经济发展政策

时间:2023-09-10  来源: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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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促进电子商务新经济发展政策]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浙江]-[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围绕“两稳一促”要求,加快跨境电商、数字生活新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助推吴兴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若干政策。

  1.支持新业态平台建设。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且正式运营满1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平台交易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年平台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的,每提高1000万元,再追加一次性奖励10万元,单个平台累计奖励最高50万元。

  2.鼓励企业拓展国内电商业务。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3000万元,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每提高1000万元,再追加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从事农产品、旅游、民宿以及湖笔、丝绸等历史文化产业产品网络销售的企业,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每提高100万元的,再追加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万元。

  3.引导网络销售结构优化。电商项目引进三年内,网络销售额或跨境电商出口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电商项目网络销售数据回流,网络销售额或跨境电商出口年度增量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推进跨境新监管模式。对首次通过跨境电商综试区监管模式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年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交易额首次达到100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年跨境电商综试区出口交易额超过100万美元的,每增加100万美元,给予1美元不超过2.5分人民币的奖励,单个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年跨境电商进口达到100万美元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奖励,每增加100万美元跨境电商进口,给予1美元不超过2.5分人民币的奖励,单个主体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5.支持跨境综合服务发展。跨境电商服务商年服务企业50家及以上、100家及以上的,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度被认定为省级、市级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的项目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10万元。对租用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开展电子商务的主体,给予当年度租金3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在本地开展集货出口和保税进口业务,给予租金和设备投入5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委培机构开展跨境电商培训的企业,参照15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5万元。

  6.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对通过独立站、垂直站等形式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的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新建的50平米及以上跨境电商O2O体验店,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3万元/个的资金奖励。企业开展跨境直播且年线上销售达1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企业新注册海外商标,并以自主品牌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7.鼓励网络新经济发展。对在吴设立的从事国内电商或跨境电商的直播间(设备齐全、功能健全、建成运营)数量首次达到10个,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增加10个再追加一次性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经省级认定的直播电商基地、产业公共直播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本地企业通过连锁布点开展新零售业务,门店数达到5个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个1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企业获评省级新零售示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支持电子商务园区(楼宇)建设。针对申报吴兴区电子商务重点园区的主体,需满足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电商(跨境电商)经营者或电商配套服务商租赁建筑面积不低于60%、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或网络销售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给予每年10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3年。

  9.鼓励申报各类电商示范。获得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类荣誉的,分别给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首次列入省2A、3A、4A、5A级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新入选省级电商专业村和省级电商示范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年度对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贡献大的乡镇和街道,超额完成下达有关目标任务10%以上的,奖励25万元;超额完成20%以上的,奖励50万元。

  10.优化电商公共服务。年服务电商企业数首次达到100家(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委培机构开展电商培训的企业,根据当年培训人数,按照100元/人次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相关展会活动的,经区商务局确认的,其展位费给予100%的补助,境外参展的在此基础上最高给予人员费用90%的补助,境外代参展的全额补助费用。展会因疫情原因转为线上展的,每个展位给予1万元的定额补助,未达标准按实际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举办出口网上交易会、展览会、境外采购对接活动,建设网上展览平台等,相关费用由专项资金予以全额保障。

  11.鼓励引进优质电商项目。鼓励引进应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新电商项目,每年安排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用于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吴兴区设立总部、地区总部、功能中心的补助。对于重大电商项目在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电商相关网络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在1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2.营造电商发展环境。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共富工坊建设,用于电子商务宣传推广、电子商务展会、电商大赛、资源对接、学习考察、规划编撰、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支持电商金融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咨询审计服务等。支持电商人才培育,包括培训、实训、招聘、就业等。完善一站式公共服务,推动吴兴电商协会、吴兴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外综服平台)建设。加强产业基金对电商新业态项目的支持。推动商务领域数字化改革,支持数字生活新服务平台和场景建设,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圈、商超开展商贸业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支持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附则

  区政府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若申报奖励总额超出当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则按比例实行奖励补助。对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追加补助。

  按照《湖州市加快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要求,本政策承担市级政策相应条款50%资金配比。对申报单位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实行从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兴区促进电子商务新经济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吴政办发〔2019〕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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