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局]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内蒙古]-[招商机构],内容来源于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一、主要职责
金融和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地方金融工作规章和支持金融机构,融资机构发展的办法和措施。
(二) 组织实施全旗金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析全旗金融形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全旗金融业发展。
(三)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对全旗金融机构及金融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工作;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处置区域性金融风险;指导各类与金融业有关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金融突发案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稳定协调机制,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五)承担驻克旗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推动金融企业在全旗设立分支机构和网点,促进金融机构管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六)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设立、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注销关闭提出意见,推动完善法人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机制。
(七)承担对全旗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相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开业、股权变更和注销的初审上报工作,监管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活动,处置小额贷款公司风险。
(八)承担对全旗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相关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审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
(九)审批并监管管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和专项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及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项资金。
(十)负责全旗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信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整合信用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征信活动;监管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对信用违法违规行为给与行政处罚。
(十一)负责推动全旗中小企业融资,协调地方金融机构完善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承担全旗重点项目落地、经营过程中的信贷融资工作;承担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的信贷融资工作;汇集政府、本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三方力量,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各有关金融机构落实投融资平台及其项目的融资方案,组织实施对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建设进度、项目投资评价、还款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企业上市前期改制工作,对拟上市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提出意见;配合证监部门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指导全旗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和资产重组等工作,化解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十四)指导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规范发展;管理全旗非上市企业股权交易市场。
(十五)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克什克腾旗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经济合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全旗经济合作工作提供服务。
(二)承担招商引资企业投融资服务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三)协助拟定全旗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措施,参与制定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协助上级组织实施全旗性投资促进活动,为全旗招商引资项目实地考察、商务谈判、论证、咨询、协议签订等工作提供支持服务工作。
(四)统计、调度、分析全旗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归集、发布,以及招商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与企业提报、筛选论证、包装各类招商项目,负责建立完善招商引资数据库、招商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
(五)负责外来投资项目联络、接待,为客商投资企业提供服务。对落户企业审批手续的办理提供指导及咨询服务;对全旗各招商机构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六)协助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强化政策引导作用,优化投资环境。研究全旗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招商对策建议。
(七)对地区间联络协调、信息沟通、工作交流和考察互访等工作提供支持。负责外地驻克旗商会、克旗驻外地商会及各类行业协会投资合作联络工作。
(八)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克什克腾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票据审核,干部工资管理等相关工作;党群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研究提出全旗金融年度计划,编制金融发展规划,贯彻落实金融法规和政策,对全旗金融形势进行分析与预测;负责金融、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引进、管理工作;负责与驻克旗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推动银行、保险和证券机构增设分支机构和调整网点布局;协调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承担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市场监管工作;指导全旗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负责全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初)复审及报备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区域性金融风险等工作。负责协调全旗重点项目信贷融资工作;承担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的信贷融资工作;承担旗政府各类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协调等工作;指导旗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建设工作,参与旗政府重大项目的策划等相关工作;负责推动发展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等金融创新工作。负责配合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期货机构、上市公司与证券业有关的中介机构进行管理;研究拟订培育和扶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政策指施,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提出意见,指导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指导全旗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债券发行工作;负责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克什克腾旗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务、安全和单位日常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项目股。负责全旗招商引资目标制定和考核服务工作;负责为全旗引资项目工作的组织、审核、评价、督导、统计、考核、培训等工作提供服务;对落户企业审批手续的办理提供指导及咨询服务;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外联股。负责国内来克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服务;承办旗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组团、出访具体事宜;组织编印对外招商宣传材料和招商引资项目册、政策汇编、信息沟通和客商信息档案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克什克腾旗党政综合楼11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476-522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