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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2号)

时间:2024-03-16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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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2号)]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山西]-[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24〕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决策部署,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4年底,5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11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破零”,1.3万公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全面建成,全省可供游客使用的床位总数达到100万张,过夜游客占比达到30%,人均旅游花费达到900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7%。

  到2026年底,5A级旅游景区总数达到13家,全省可供游客使用的床位总数达到110万张,过夜游客占比达到35%,人均旅游花费达到1000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4%,山西文旅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实现大幅提升。

  到2028年底,太原市、大同市、运城市进入国内著名国际知名旅游城市行列,全省可供游客使用的床位总数达到115万张,过夜游客占比达到40%,人均旅游花费达到1100元,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以上,初步建成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旅游业成为山西支柱产业。

  二、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能

  (一)做强文旅龙头劲旅。深化院团改革,激发山西演艺集团发展活力和适应市场能力。推动山西文博集团重组改革,打造全国一流现代文博产业旗舰劲旅。支持省文旅集团重塑产业布局,推动文旅集团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增强资本实力,做强文旅主业。(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省文物局、省国资运营公司、省文旅集团、省演艺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龙头景区改革。进一步推进云冈石窟、五台山、平遥古城、关公故里文化旅游景区理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做“生态”、景区做“平台”、市场做“业态”的开发运营管理体系,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大同、忻州、晋中、运城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盘活旅游资源资产。推动破解历史遗留难题,着力解决“小资本占有大资源”问题,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对于不涉及核心旅游资源、产权明确的,每市遴选至少1个国有非文物4A级以上旅游景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竞争性配置方式向民间资本出让景区经营权或业态经营权。(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旅游核心吸引物体系

  (四)打造旅游热点门户。打造3个国际旅游门户城市,以热点门户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向综合化、片区化、一体化方向发展。支持太原市打造省域文旅综合集散中心,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大同市打造对接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桥头堡,打造古建石窟艺术文化、民族融合文化、避暑度假文化等文旅品牌;支持运城市打造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旅游中心城市,建设体验华夏根祖文化、忠义文化的旅游胜地。(责任单位:太原、大同、运城市人民政府,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重点景区打造计划。对标国内外同类型头部景区,打造洪洞大槐树、皇城相府、太行山大峡谷、壶口瀑布、晋祠天龙山、云丘山、王莽岭、雁门关—广武、芦芽山、碛口古镇、恒山、娘子关—固关、八路军太行纪念馆—黄崖洞、乔家大院、王家大院、鹳雀楼—普救寺、陶寺遗址—丁村、偏关老牛湾等重点景区,梯次推动晋祠天龙山、关公故里、恒山、永和乾坤湾等创建5A级旅游景区,形成山西旅游景区品牌矩阵。(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壮大旅游景区规模。开展全省旅游资源普查,实施A级旅游景区倍增计划和县域A级旅游景区“破零”行动。到2025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总量较2020年翻一番。(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文旅+”业态创新发展

  (七)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延长开放时间,打造一批融合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服务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鼓励市县改建、新建特色园区、特色艺术街区,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太原市、运城市在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创建示范城市。着力发展研学旅游,开发古建文化、地质文化、晋商文化、红色文化等专项科考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优化完善云端山西文物数字博物馆,推出“国宝中的山西”主题游径和“红色印记”“匠心古建”“长城文化”“晋商之魂”等精品线路。依托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博物馆、历史人文类景区,培育文物研学基地,推动标志性专题博物馆建设。推动文博单位开发文创产品、知名文物复仿工艺品。(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入推进数智赋能。鼓励文旅行业数字企业发展,开展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智慧康养社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强化文旅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推动各市建设文旅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在文旅产业应用大数据基础算法、平台软件、智慧监管等共性关键技术,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支撑。(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文旅集团、云时代公司以及景区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积极发展休闲旅游。开展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持续深化太原晋源区、大同浑源县、朔州右玉县、忻州忻府区和五台山、阳泉盂县、长治壶关县、晋城陵川县和泽州县、运城盐湖区等10个县(市、区)文旅康养集聚区及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创建单位建设。打造黄河晋陕峡谷风光带,成为区域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推动太行锡崖沟、云中河、云竹湖、右玉南山、盐湖、漳泽湖、安泽沁河湾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培育提升一批省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推动晋城泽州县形成示范。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旅游民宿,打造以晋城为重点的晋东南乡村旅游带。开展游购乡村系列活动,发展采摘节、“后备箱”经济等新业态,加大“尽赏田园晋美乡村”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的宣传推介。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各地打造乡村旅游节庆活动,不断丰富乡村休闲旅游场景。(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有序发展红色旅游。打造武乡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点培育兴县、左权、右玉等成为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和红色旅游创新发展基地。编制晋冀豫、晋绥和晋察冀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规划,分主题创建、公布革命游径。推动红色旅游景区利用数字化手段丰富红色文化展示、讲解方式,让革命精神具象化、革命文物“活起来”。(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转型发展工业旅游。依托大型工厂、工业遗产,择优建设工业遗址公园、文化产业园区,支持汾酒集团、太化集团、宇达集团、曲沃建邦·通才钢铁冶金公园等打造观光工厂。(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创新发展低空旅游。依托全省建成及规划建设的通用机场、航空飞行营地等通航基础设施,与周边旅游资源协调发展,建设一批航空休闲旅游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山西航产集团、华舰体育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打造体育旅游精品。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项目,引入品牌赛事进景区,增强环山西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汾河龙舟公开赛及马拉松赛等赛事吸引力,提升运城圣天湖、晋中云竹湖国家体育旅游基地品质,推动临汾云丘山、代县雁门关等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发展冰雪经济,推动广武国际滑雪场、万龙白登山滑雪场、九龙国际文化生态旅游区等积极创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文旅厅、省体育局、华舰体育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发展生态旅游产品。办好森林旅游节,推动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乡镇)、森林康养人家以及森林体验基地、森林养生基地、慢生活休闲体验区等建设。统筹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避暑休闲、温泉康养等旅居养老产品,推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线路。研发推广森林、草原、山地、观星、康养、研学、自驾等绿色旅游产品新谱系。(责任单位: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省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入境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十七)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度。加快全省各口岸机场国际客运航线恢复和开辟工作,充分运用好扶持政策,加开、加密国际航班航线,推动将热点门户城市纳入“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服务网络。(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文旅厅、山西航产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做好入境旅游服务。持续优化服务,推出多层次、差异化的入境旅游线路产品,增加山西入境旅游吸引力。优化入境通关政策,进一步提高签证办理效率。推动实施入境旅客托运行李物品“先期机检”,推广智能审图应用,持续完善进出境旅客现场“自助通关”新模式。加强翻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景区、机场、车站、酒店、购物商店等场所的多语种标识及导览设施,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票、办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加强银行卡和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建设,提高境外银行卡及各类电子支付方式便捷程度。积极支持具备结售汇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在机场、车站、涉外酒店等重要场所加快外币代兑点的建设和自助兑换机的布放,推动离境退税政策在我省落地。(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外事办、省港澳办、人行山西省分行、太原海关、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好国际友城合作、文化和旅游部驻外机构等渠道和平台,开展“走进山西读懂中国”海外宣介活动,邀请主要境外客源地旅行商到山西考察踩线,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部入境游旅行商伙伴行动。巩固日韩和东南亚等传统客源市场,深挖欧美市场,开辟中东、“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等潜在客源市场。(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外事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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