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介]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江西]-[招商载体],内容来源于 [景德镇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一、基本情况
景德镇高新区是 1994 年成立的全省首批省级开发区,2010 年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面积 30.85 平方公里。先后荣获国家新型工业化直升机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直升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单位、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单位、全国首批通航产业综合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江西省航空小镇、江西省生态工业园、江西特色产业示范园区、江西省先进园区、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和智能制造基地等称号。
二、 产业基础
航空是景德镇市主导产业,更是高新区的首位产业。园区已落户昌飞、北通航江直公司和江西德利3 家整机制造企业和 40 余家航空零部件企业,初步形成了从复合材料制造、铆装、机加,到总装、试飞等全工序生产能力,具备多用途、多系列、多型号直升机和航空零部件研发、生产及配套较完整的产业链,能够为通航产业提供直升机研制、试飞、维修、运营等“一站式”服务。2021年,高新区进一步明确了航空、新材料(先进陶瓷)、新能源“一航两新”产业发展定位,着力推动航空产业实现集群发展,全力打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三、 招商重点
聚焦“一航两新”(航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主攻方向,同时大力开展数字经济招商引资。
四、 投资成本
名称 |
收费项目 |
标准(元) |
用电成本 |
一般工商业及
其他用电 |
1、0.7124元/千瓦时(1千伏以下)
2、0.6974元/千瓦时(1-10千伏)
3、0.6824/千瓦时(35千伏及以上) |
大工业用电 |
1、0.7054元/千瓦时(1-10千伏)
2、0.6904元/千瓦时(35-110千伏)
3、0.6754元/千瓦时(110-220千伏)
4、0.6654元/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 |
用水成本 |
工业用水 |
3.85元/吨(含排污费1.4元/吨、加压费0.35元/吨) |
生活用水(一级阶梯) |
2.78元/吨(含排污费0.95元/吨,加压费0.35元/吨) |
用气成本 |
深燃、华润 |
4.38元/立方米(天然气) |
五、优惠政策
1.普惠性政策
当企业年纳税超过20万元/亩(供地)或150元/㎡(入驻标准厂房)时,给予企业以下奖励:
(1)企业所得税:自企业投产年度起前2年,按照企业实缴所得税税款区本级财政受益部分100%额度,从科技创新与项目发展基金中奖励支持给企业用于项目建设;第3至第5年,按照企业实缴所得税税款区本级财政受益部分 50%额度,从科技创新与项目发展基金中奖励支持给企业用于项目建设。
(2)企业增值税:自投产年度起前2年,按照企业实缴增值税税款区本级财政受益部分 50%额度,从科技创新与项目发展基金中奖励支持给企业用于项目建设。
(3)个人所得税: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前 5 年,经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认定后(限10人),对公司高科技人才及公司高管按工资薪酬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区本级财政受益部分100%额度,从科技创新与项目发展基金中奖励支持给企业。
注:投产年度指合同约定的投产时限,包括租赁装修投产和厂房建设竣工投产。工业地产、商业地产等销售性税收不纳入奖励范围内。
所得税税收分成比例为:中央 60%、省级 12%、市级 14%、区级 14%;增值税税收分成比例为:中央 50%、省级 15%、市级 17.5%、区级 17.5%。
2.亿元以上项目扶持政策
扣除普惠性奖励政策后,以 5 年内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区本级财政实际受益额度为上限,给予设备奖励、装修补贴、租金补贴、生产要素补贴、住房补贴等多项补贴奖励,普惠性政策可以不局限于上一条规定的年限,但须在 5 年内测算平衡。
(1)落地奖励:对于企业实缴资本金的补贴奖励一般不超过10%;
(2)设备(固投)奖励:对于企业实际投资用于生产的设备(固投)奖励一般不超过设备(固投)总额的 20%;
(3)研发补贴:研发补贴一般不超过企业实际研发费用总额的50%,补贴年限不超过 3 年;
(4)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厂房租金且必须在高新区标准厂房租金范围内,补贴年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5)生产要素补贴:对于实际发生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当地市场价格的 15%(补贴限额约 0.1 元/kwh);
(6)金融贴息:对用于生产所产生的贷款利息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7)住房补贴:企业高管及高科技人才团队住房一般按照市区人才予以补贴,原则上住房补贴的人员为公司管理层,每家企业的住房补贴标准不超过人才公寓的租金;
(8)装修补贴:对企业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装修总额的 50%。
3.重大项目扶持政策
重大项目,即:投资10 亿元以上项目、亩均税收 50 万元以上项目、“一航两新”主导产业头部企业项目、其他行业前10强企业项目。重大项目扶持政策,除普惠性政策、亿元以上项目扶持政策外,可以再给予以下扶持政策:
(1)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和供地。为降低企业前期投入成本,也可采取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
(2)鼓励支持园区国有平台公司代建厂房。对有个性化需求的企业,企业与代建企业签订相应协议,根据企业提供的图纸可由国有企业代建厂房。租赁期满后可由企业分批回购。
(3)支持股权投资或基金引导。鼓励景德镇市现有母基金参与企业的发展,以产业基金撬动信贷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参与落户项目的股权投资,培育高新区规划产业项目。
(4)提供金融支持。提供融资担保、供应链金融和融资租赁、项目贷款贴息以及财园信贷通等金融支持。
重大项目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扶持政策,以 6 年内市、区两级财政实际受益额度为上限;若在平衡年限内实现了超额受益,超额受益区财政与企业按照“5:5”进行分配;若平衡测算年限内,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分成比例下降,企业应从后续年度中补齐,直至受益平衡为止。科研院校的合作共建以及产业园的孵化运营扶持政策,不受平衡年限所影响。
4.重点支持“一航两新”主导产业发展
为支持园区“一航两新”主导产业发展,在上述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产业集聚,具体如下:
(1)航空产业类项目:对从事无人机整机研发制造及航空关键零部件延链补链项目(发动机、航电系统)的项目可延长财政受益平衡年限,原则上不超过 2 年。凡入驻标准厂房项目,对实际用于生产的厂房租金予以前 2 年进行 100%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 3000 平方,补贴支出不纳入财政受益平衡范围内计算。
(2)先进陶瓷(新材料)产业类项目:项目总投资在 5000 万元以上,且经市先陶办“双评”通过的项目,给予 6 年市区两级财政受益平衡优惠政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余洪鹿:15297980787(信息来源:江西省商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