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11号)]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安徽]-[营商环境],内容来源于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十、执行合同领域(省高院牵头)
持续提升诉讼质效,着力创优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执行合同领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57.全面落实均衡结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审限管理,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提升办案效率。健全案件繁简分流甄别机制,推动简案快审。优化小额诉讼等诉讼程序,拓展适用范围。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推进解纷“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58.提升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水平,强化全流程网上办案能力。实行“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办案模式。推进不动产查封、解封“掌上”办、异地办。
59.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加快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建设,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涉外商事纠纷化解效能。
十一、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就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60.加快完善劳动保障智慧监察省级指挥系统,推动国家在线监管平台在皖试点,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持续加大根治欠薪力度。依法保护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人员权益,逐步提高获得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健全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投诉申诉处理、协商协调、争议处理等工作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61.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打造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评价结果互认。
62.聚焦新兴产业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完善人才政策链条,打破人才流动壁垒,推进跨区域人才互认,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和“科大硅谷”试点开展金融、建筑部分领域境外职业资格单向认可,支持境外专业人才来皖创新创业。支持建设合肥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聚焦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改革。
63.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提速办”“就近办”“打包办”,实现50%以上服务事项即时办结,加大“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建设力度,打造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圈。深化企业员工录用“一件事一次办”和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改革。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及更多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
十二、政府采购领域(省财政厅牵头)
充分发挥“徽采云”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64.深化“徽采云”平台推广应用,推动完善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鼓励引导供应商、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融资。
65.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畅通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代理机构从业管理,规范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集采机构考核,不断提升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
66.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规范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比例,按规定支付中小企业合同款。在采购文件中落实国家有关政府采购促进绿色发展政策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推动合肥市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
67.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形式审查,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且无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十三、获得用水用气领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加快推进供水供气办理和质量监测全省一体化、信息化改革,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报装“一网通办”,进一步简化报装手续、降低办理成本、提升服务质量,获得用水用气领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68.推进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故障报修、过户销户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加强用水用气服务统筹和标准化集成,提供统一服务。强化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共享,实现用水用气“零材料”报装。
69.优化用水用气报装前置服务,完善提前介入机制,规范现场勘察、设计和外线工程施工等全过程管理。
70.严格落实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水用气接入“零费用”要求,持续清理规范用水用气收费,加大违规增加或变相增加用户负担等问题查处力度。
71.完善水电气网(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
十四、招标投标领域(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持续打造规范高效、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体系,纵深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72.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库与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广泛应用。
73.持续开展招投标制度清理,破除各类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差异化待遇,保障企业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74.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75.强化招投标全链条监管,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畅通投诉渠道,常态化机制化治理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规范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强化中标人履约管理。
十五、政务服务领域(省数据资源局牵头)
以工业互联网思维改造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提升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政务服务领域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76.全面推进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迭代工程、三端能力提升工程、数据工程、场景创新工程等“四大工程”,上线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并持续迭代,加快建成云管子平台,提供公共应用组件能力和数据治理能力,初步形成“超级APP+大平台”的技术框架,办理渠道、协同审批、数据交换等能力支撑有力有效,创新提供更多助企便民服务场景应用。
77.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许可、高频事项省级统筹、多级联动。梳理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内同一层级同标准办理。
78.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进驻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实质运行、集中审批,强化受理、审批、办结全环节闭环式管理,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79.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梳理沪苏浙等地区助企便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研究推进机制创新、流程重塑,2023年3月底前形成年度基础清单,上半年实现常态运行。常态化清单化对标学习全国先进地区特别是沪苏浙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机制和模式,通过“借鉴+创新”方式,加快实现更多助企便民政务服务集约集成、便捷高效、首创首用,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持续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80.持续推进智慧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深化服务事项办理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深入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81.建立健全企业诉求直达机制,做到企业诉求“一口收办”、闭环管理,设立12345政务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常态化开展“优环境、促发展”等现场集中办公活动,广泛征集、及时办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
82.建立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政务服务事项现场办理。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领域(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强化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助企便民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效能,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83.在全省新兴产业和安徽特色优势产业等领域,发现和培育一批技术价值高、市场前景好、行业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
84.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法律援助、代理援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仲裁、公证组织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能力。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助力企业“走出去”。
85.高标准建设安徽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数字赋能知识产权治理,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
86.鼓励银行将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纳入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范围。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担保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视同信用贷款实行前置补偿。
87.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权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
十七、市场监管领域(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市场监管领域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88.深入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和比重,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89.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完善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综合运用。全面推行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实现“应替尽替”。
90.深入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信用惩戒缓冲、抽查容错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为市场主体发展留足空间。强化失信主体名单管理,规范实施审慎认定、失信惩戒、修复退出,降低市场主体严重失信率。
91.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在“皖政通”打造移动监管专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移动监管区域全覆盖。聚焦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非现场监管、移动监管。深化审管联动试点,消除审批、监管信息壁垒、衔接不畅,发挥审管联动集聚合力。
9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开展医药、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93.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受惠面。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加强不当执法案例归集通报,推动以案释法、以案纠偏。
94.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形成诉前调解、督促败诉案件履行、推动被执行人案件执结、失信被执行人案件动态清零、定期核验反馈等工作闭环,加大政务诚信诉讼案件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入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治理,加大企业投诉办理力度,落实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
95.进一步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在资质认定审批系统中增加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相关内容,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修改上述人员信息,不需再到资质认定部门申请办理。
96.进一步提升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公用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对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以各种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持续推进创新创业、人才流动、市场开放、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综合立体交通等领域高质量发展,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包容普惠创新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97.挂牌运营省数据交易服务机构,搭建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平台,建设全国一流、特色鲜明的区域性数据交易场所,促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98.持续推进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评估、报告等工作。2023年底前新增培育认定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40家,争创2—3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力争工作实物量产出有更大提升。
99.深入推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新增4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工作实物量产出明显提升。
100.鼓励农业企业建立海外联合体,赴“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合作。建立1个以上境外农业科技示范中心(园区)。培训100名以上农业对外合作人才。
101.实施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新增上市企业30家以上。抢抓北交所高质量扩容增量机遇,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对接北交所上市培育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102.推动养老行业商协会建设,加强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引进和培育,加快建设更多康养基地,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加快发展。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不少于2万个,开设2—3岁托班的幼儿园不少于10%,推动有延时服务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103.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外资企业服务体系,健全重大外商投资协调推进机制,为在皖从事投资、创业、科研、经贸等活动的境外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营造吸引外资良好环境。
104.深入推进绿道、街头绿地、口袋公园建设,2023年全省新增、改造城镇园林绿地面积2000万平方米,新增口袋公园200个,新增绿道500公里。
105.深入推进省际高速公路互联互通、省内县城通工程,2023年高速通车里程新增300公里以上。实现引江济淮工程建成通航,畅通江淮运河通道体系。完善“区域航空枢纽+支线机场”分层次机场群布局,持续打造“一枢十支”机场发展新格局。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持续推进“轨道上的安徽”建设,2023年高铁通车里程新增125公里以上。
106.推动物流降本增效,持续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