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芜政秘〔2023〕50号)]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安徽]-[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芜湖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四)推进低空领域新业态培育。
10.促进低空飞行与其它产业有机融合,培育低空综合发展新业态。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无人机在电力巡线、港口巡检、江河巡查、公路巡检、农林植保、森林防火、秸秆焚烧环保巡查、国土测绘、环境保护、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湾沚区政府、南陵县政府,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
11.促进低空飞行与市场消费有机融合,培育低空新兴消费新业态。聚焦“欢乐芜湖”品牌,在度假区、景区、航空飞行营地开发eVTOL观光、热气球、动力伞等飞行体验点,开展空中游览、飞行培训、航拍航摄、编队表演、空中赛事等低空运营活动。每年新增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芜宣机场公司,无为市政府等)鼓励地方政府、协会、俱乐部、飞行营地等针对爱好者承办、举办、开发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2.促进低空飞行与区域交通网络有机融合,培育区域交通出行新业态。依托芜宣机场、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统筹协调资金、技术、政策、项目,以打造“空中一小时交通圈”为目标,建立以芜湖为中心,覆盖全省、辐射长三角的航线网络,带动区域短途运输业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芜宣机场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人才培育支撑。
13.加大人才招引力度。在低空经济领域全面落实“紫云英人才计划”,每年引进重点航空领域所需的关键人才1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引进飞行、机务、运行、空管等专业技术人才,在落户、家属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于紧缺的创新型教育、科研人才,以及持有专业证照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对符合政策的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4.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设立实践基地,拓展产教融合办学新模式。承接高校和科研机构在航空产业领域的产学研成果转化项目,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创新校企院所合作模式,鼓励组建形式多样的低空领域研发中心、工程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应用研究机构,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机会和空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支持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院校积极开展低空基础人才培养,实现人才本地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建立低空经济发展专家库,对接民航管理部门、低空经济产业各类头部发展企业、研发机构、院校等,邀请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入库,为芜湖制定低空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规则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六)推进示范引领和政策支持。
15.争创低空领域试点示范,强化政策叠加效应。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等部委将芜湖无人机研发运营试点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和民航行业相关规划,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申报建设,促进无人机产业升级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湾沚区政府、南陵县政府、无为市政府)争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在芜湖设立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或分中心,争取成立中大型级无人机适航审定检测分中心、发动机及螺旋桨验证性试验中心,推动开展适航审定、验证试飞等业务,早日实现低空飞行器等在芜湖完成“研发—制造—验证试飞—适航审定—销售”主要流程。(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湾沚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形成资金杠杆效应。加强低空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信贷、债券、基金、保险对低空经济有关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芜湖监管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银企合作,加大对低空经济核心产业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低空经济细分领域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到2025年,入库企业不少于10家。(牵头单位:市金融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芜湖市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和低空经济发展委员会全面负责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市低空经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发改委)会同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职责分工推进低空经济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细化本部门工作要点,确保工作正常推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二)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与军事机关、民航等部门对接,健全各有关部门参与协调机制,共同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芜湖市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和低空经济发展委员会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按季度检查规划任务落实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实施评估和总结评估,每年对市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综合评价。(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三)加大要素保障。
统筹现有政策、资金支持低空经济重点规模以上链上企业引进、关键核心研发机构创新、关键应用场景实现、低空经济产业行业标准完善和专利等知识产权获取等。(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强土地空间规划,对低空产业研发创新、航空示范工程和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项目给予用地保障。(牵头单位:市自规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强化能耗要素保障,主动服务高质量项目,实现能耗要素的优化配置和能评的快速批复。(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科技研发、制造生产、工程建设、飞行运营等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威胁生产安全、信息安全、飞行安全的不良行为,加大查处和惩罚力度。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及市场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