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一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
1、23个省
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23个省,其行政中心称之为“省会”
2、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个自治区,其行政中心称之为“首府”
3、4个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
4个直辖市,其行政中心称为“政府驻地"
4、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个特别行政区,行政中心称”政府驻地"
二、中国七大地理分区是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
1、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福建省、台湾省)。
2、华北(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3、华中(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4、华南(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5、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6、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阿拉善盟)。
7、东北(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