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商务局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由局办公室和招商联络股统一安排,坚持先批准再接待,公开透明,严明纪律,严格追究的原则。招商引资经费实行财政专项预算、专项开支,接受分管县领导和县财政局的审核、监督。坚持热情接待,勤俭节约,合理支出,实行定标准、定档次、定地点、专人承办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方式、标准
(一)招商引资全局性工作接待事项
1.接待范围
⑴省、市商务部门,省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省、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他上级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招商引资工作;
⑵县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来我局指导招商引资工作;
⑶关系招商引资全局性工作的主要协调事项(含现场会、调度会等);
⑷外地商务部门来安考察交流招商引资工作;
⑸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培训开支。
2.接待方式
局办公室和招商办公室为主负责办理,必要时可请相关股室协助,由办公室或办公室填报《xx商务局来客招待用餐单》,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3.接待标准
⑴中低档接待标准,每桌(按10人一桌计算)菜、酒水控制在600元以内;
⑵省、市领导的接待费用,原则上控制在每位80元的餐标,晚餐酌情安排酒水,中早餐一律不得饮酒;
(二)内外资客商接待事项
1.接待范围
⑴以县委、县政府或县领导名义邀请来安参观、考察、洽谈的客商;
⑵我局联系邀请的客商;
⑶来安回访考察客商;
⑷举办招商活动。
2.接待原则
本着“热情周到、规范管理、实事求是、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原则,明确接待责任,规范接待礼仪,提高接待水平,树立我局形象。
3.接待方式
对口业务股室具体负责,办公室和招商办公室归口管理,由业务对口股室事先拟定具体接待方案,填报《xx商务局来客招待用餐单》,交办公室或招商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报审批单的,必须按权限口头或电话请示,事后补办报批手续。经办股室人员凭审批单到指定地点按标准安排用餐。
4.接待标准
重要客商可安排在熙源酒店用餐,参照全局性工作接待标准,其他客商接待安排在有xx特色的就餐场所。
5.接待要求
⑴控制陪餐人数;
⑵除特邀客商或县主要领导安排的客商需负担住宿费外,一般不负担客商的住宿费,接待时可根据客人要求,主动帮助安排预订;
⑶原则上一批客商只宴请一次,最多不超过两次;
⑷对口接待业务股室为接待工作主要责任人,接待活动的衔接、会场、现场点的布置、联系,并迎送工作的安排,根据接待活动要求做好接待过程中所需资料的准备和发放;
⑸外事接待应遵守外交纪律,遵守外交礼节礼仪,尊重对方风俗习惯,外交宴请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接待要求
(一)实行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根据接待范围由股室到办公室或招商办公室填报《xx商务局来客招待用餐单》,按本办法相关程序审批同意后交办公室或招商办公室,由办公室或招商办公室按领导审批的接待标准订餐。订餐原则上安排在局定点餐馆接待。凡是未按程序报批自行安排接待的由安排人自负。
(二)外地商务部门来访的客人,一般安排接待餐1-2次,可帮助联系住宿地点,费用由来客自理。
(三)严格控制陪客人数,除承担接待任务的主陪人之外,其余陪客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四)严格控制标准,不上高档菜肴和野味,不上高档酒,原则不用香烟和礼品。
(五)采购酒水严格实行实物保管、领用等手续制度,采购后必须有专人保管,领用时由领用人签字。
(六)严格接待签单。原则上接待签单由办公室或招商办公室专人负责。
(七)食宿费以外的费用支出,由局办公室根据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的意见办理,未经主要领导表态,任何人不得擅自安排。
四、接待费报账
(一)结账时应有《xx商务局来客招待用餐单》及原始签名菜单和发票、经办人签字,由办公室核实签字再按程序报账。
(二)接待用酒报账。每季度末,办公室核实发票、用酒明细清单等,再按程序报账。
五、实行接待费用公开制度。
局财务要将接待费支出详细情况每半年在局党组会或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