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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商务局

不详  2023-10-20  哈密市人民政府网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并实施哈密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援助工作措施,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措施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中哈密信息的日常维护,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査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配额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组织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本地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自治区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初审和服务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哈密企业同周边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十)负责组织落实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哈密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外商投资相关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外商投资政策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境外经贸洽谈活动;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贸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落实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组织协调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组织实施国家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服务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落实境外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初审(金融企业除外;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无偿援助事务。

  (十三)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十四)研究起草、执行招商引资工作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区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联系指导区县、各行业及各类开发区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筛选、论证、推介和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市商务局

  机构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14号哈密市商务局

  对外联系电话:0902-2322590

  对外联系传真:0902-2322590

  邮政编码:839000

  单位负责人:阿岩·达吾来提

  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09:30-13:30、16:00——20: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09:30-13:30,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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