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果洛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果办发〔2019〕55号)精神,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设3个科室。
主要负责人:巴松
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久治路
联系电话:0975-8556005 0975-8556010(传真)
一、机构设置
(一)本局内设科室3个
综合科、商务科、国资科。
(二)局属事业单位
1.果洛州无线电监测站
2.果洛州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
二、职能介绍
(一)果洛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订经济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分析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
2.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提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加强对非国有经济政策引导协调服务。
3.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投资方向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信息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管理。
5.拟订对外开放有关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以州政府名义参加的国内外各类经济协作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与外事部门的对接工作职责,做好外事招商招展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及要素配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业企业融资,搭建融资平台,负责工业、信息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保障有关工作。
7.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研究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管理和减负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政策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的融资和信贷工作;负责全州经济管理干部和工商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8.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组织编制实施企业技术改造;组织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组织实施原材料业、消费品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
9.推进信息化的管理创新。指导协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10.负责数字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拟订全州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果洛州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果洛州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实施果洛州“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
1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走出去”战略,起草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区域经济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政策措施,积极拓展对外开放空间领域。
13.拟定全州商贸发展规划,指导县域城镇商业网点规划;提出引导内外贸资金投向的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推进全州农牧区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市场体系建设工作。
14.提出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商贸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州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规范全州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16.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17.按权限管理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的有关工作,指导外贸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做好与海关的对接协调工作;承担外贸出口型企业培育发展职责。
18.根据州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9.承担监督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20.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企业的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并组织全州国有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产权变动、产权注销工作;负责指导产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和监管工作。
21.负责食盐、成品油、无线电等行业管理。
22.拟定全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州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牧副产品经营活动,指导和推动全州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组织开展合作社联合社社员和职工教育培训,为全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供信息服务。
23.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无线电管理法规、规定;协调处理全州无线电管理方面事宜;审查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本州区域内无线电波监测、无线电设备检测,查处无线电干扰;负责本州无线电管制工作。
(二)局属科室主要职能
综合科(挂项目投资促进科、供销科牌子)。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保密、安全、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察督办等日常工作。承担招商引资、供销综合改革等工作。
商务科(挂大数据与信息化科、无线电管理科牌子)。承担全州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承担电子商务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承担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无线电管理工作。
国资科(挂企业与园区管理科牌子)。负责出资企业财务监管,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稽核工作;承担拟订国有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州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编制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近期计划和长远规划以及制定基本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园区企业跟踪服务、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