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人@ZSR - 助力招商引资工作 | 致敬招商引资工作者! 首页 > 招商站群 > 甘肃 > 招商其他 > 正文 返回 打印

玉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门市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部门承包代办责任制度》的通知

不详  2024-04-24  玉门市人民政府网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驻玉各单位:

  《玉门市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部门承包代办责任制度》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玉门市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部门承包代办责任制度

(审议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速度,提高项目推进效率,按照“一处跑、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各环节前期手续办理。市政府授权市发改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的交办工作,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的推进、帮办协调及督促监管工作。

  第三条  属于本市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本级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在本级职责范围,属于省、酒泉市审批、核准的项目由本级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协调、代办审批手续。

  第四条  项目完成立项审批、集中选址后,由市发改局将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清单推送至承办部门,并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交办文件向各前期手续涉及部门发送《玉门市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部门承包代办事项交办通知》,明确交办事项和时限。并将交办文件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第五条  各承包代办部门收到《玉门市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部门承包代办事项交办通知》后,立即启动代办程序,确定专门负责人、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同时,由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联系项目业主、承包代办部门,并做好审批部门沟通协调。各承包代办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应代办手续的办理。对需转报省上及酒泉市相关部门办理和中介机构服务的事项,由承包代办部门负责“帮办包办”,在交办时限内办结(项目业主主动放弃或因客观原因不能正常推进的除外)。

  第六条  各园区和招商引资单位负责协助项目业主完成项目所需各类申报资料的准备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各承包代办部门确定的代办服务工作人员,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承包代办的最新成果,相关印证资料装入交办代办档案专区,档案专区设在市民中心309办公室。

  第八条  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包代办责任部门要在1个工作日内向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书面报告事项办理情况,并附相关办结印证材料,由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汇总统计交办办结情况同步向市发改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反馈交办结果。

  第九条  市发改局负责各事项的交办,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各事项的跟踪督办、协调推进,建立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台账,及时准确掌握审批动态,逐项销号。

  第十条  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做好交办事项办理全过程资料的归档工作,承办部门、招商引资单位、项目业主做好相应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市发改局会同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每季度对各部门承包代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以市政府文件通报。市政府每季度对部门承包代办工作严重滞后,影响项目推进进度的部门进行工作约谈,责令整改,并将约谈结果抄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附件1:玉门市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部门承包代办事项交办通知

   附件2:玉门市招商引资项目前期手续部门承包代办事项清单修改



文章地址:https://www.cnzsr.com/showinfo-319-7862-0.html  | | 招商人@ZSR - 助力招商引资工作 | 致敬招商引资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