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投资促进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利用外资及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区委、区政府投资促进工作部署;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和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统筹全区重大投资促进项目的备案、选址和流转;负责促进重大投资促进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地;负责对违反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牵头负责全区投资环境营销,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组织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四)牵头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研判、跟踪;负责招商引资网络建设。
(五)负责投资促进区域合作工作,开展与经济组织和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落实境内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工作。
(六)负责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和代受理工作进行备案管理;负责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
(七)负责研究全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下的重点招引企业以及国内外同类产业投资促进政策,研究国内各地投资促进发展趋势,向区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健全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机制,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下达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目标任务。
(九)指导我区产业功能区和各街道投资促进中心及相关产业部门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其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十)承担区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的统筹,创新产业生态圈招商理念,聚焦主导产业,整合优势资源,突出精准招商,提升招商引资效率和质量。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区投促局负责行政审批后的监管,并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及时将本部门涉及的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转送区审批局;负责及时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和日常行政监管信息通报区审批局。区审批局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及时向区投促局通报行政审批信息;上级下放至区投促局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律由区审批局牵头承接;需上报省、市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区审批局负责上报省、市部门审批,区投促局协助。
机构名称:青羊区投资促进局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7楼
办公时间:0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86942399
传真号码:86941516
邮政编码:6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