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简称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是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凉山彝族自治州港澳事务办公室(简称港澳办)牌子。中共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州委外办)设在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外事、港澳事务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外事及港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简称经济合作)。参与起草有关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经济合作、会展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州博览发展促进工作。
二、统筹推进全州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州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州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负责对全州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负责对外经贸合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州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参与推进我州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州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推动我州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五、受州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州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不含州政府驻京联络处、州政府驻蓉办)。负责其他省(区、市)、省内其他市(州)驻州办事机构、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
六、外事与港澳工作职能。略
七、负责全州经济合作、外事、港澳系统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对各县(市)各部门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博览、外事工作和港澳事务进行目标绩效考核管理。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对全州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港资澳资和外资、招商和博览有机融合发展。优化精准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径和方式,提升开放合作平台影响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推动全州投资促进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州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一)外商投资管理。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州商务局、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等部门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外商投资管理。州发改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州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
(二)并购安全审查。州发展改革委与州商务局、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州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三)会展管理。州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州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参与促进全州会展业发展,负责博览事务,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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