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招商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二)负责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提出对策和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组织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资料的汇总和编制工作。搜集、整理项目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项目库,统筹管理县级重大招商项目。
(四)负责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与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组织统筹策划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五)负责宣传全县投资环境。建立和完善招商网络及联系渠道。
(六)负责统筹开展重点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重点招商项目的包装策划、宣传推介、洽谈、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承担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接洽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招商专家顾问的联络、服务工作。建立全县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八)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建立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招商引资秩序。负责招商投资促进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编制、分解下达及目标考核相关工作和全县招商引资指标运行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招商投资促进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招商投资服务中心主要为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全县整体投资环境和产业投资的对外宣传、推介活动;承担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活动的商务接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