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秘科。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请示、报告;负责公文审核、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档案、印章和介绍信管理;负责机关部分综合文字材料起草;负责区政府公报编辑发行;负责对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
(二)综合科。承办区政府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文件运行管理,承办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政务活动,办理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管、联系单位有关的文、会、事;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交办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
(三)秘书一科。负责办理联系部门、联系工作所涉及的文、会、事;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交办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
(四)秘书二科。负责办理联系部门、联系工作所涉及的文、会、事;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交办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
(五)秘书三科。负责收集、整理事关全局性的重大政策信息;负责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刊物编发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承办区政府办公室党组及办公室机关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负责组织制定机关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管理单位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办公室普法学习、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结对帮扶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科。负责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编辑政务信息刊物,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和单位完成政务信息编报;联系区政府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对外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督查科。负责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转交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办理的各类事项;督办落实区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督办落实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以及区政府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议定事项;开展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其他重点工作专项督查。
(九)建议提案科。承担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的联络服务工作,承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向区政协通报区政府工作有关事项;督办落实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对我区的建议和提案工作,督办落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区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
(十)会联科。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会议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区政府会议室;负责区政府及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含现场办公会)的组织安排;负责有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由部门承办会议的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负责区政府主要领导重大活动及调研的统筹安排;拟订年度会议(活动)工作预安排,收集和汇编全区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预安排。
(十一)金融监管科。负责拟订全区金融监管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全区金融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金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审批、备案工作;负责承担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责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十二)招商投资促进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促进全区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统筹管理全区重大招商项目。
(十三)政务公开科(职能转变协调科)。负责对接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统筹、协调、指导区政务办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监管、督查)”有关工作;指导区司法局、区融媒体中心开展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做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十四)行政科。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五)财务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及职工各类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