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组织研究国(境)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优化投资促进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招商项目库,统筹管理区级重大招商项目。
四、负责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国(境)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五、负责推动区域经济交流合作,统筹协调区域经济交流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
六、负责构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建立产业招商专家库。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建立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招商引资秩序。
八、负责统筹指导对外援助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区招商投资促进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