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利用内外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内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二、负责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投资促进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内外资招商项目库。
四、负责国内外宣传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大型企业和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五、负责推动与有关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有关重大招商项目。
六、对接市上招商投资促进考核,建立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信息报送和统计机制,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统筹各部门做好市上招商投资促进考核指标上报。
七、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