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搭建一个沟通政府、市场和企业的桥梁,为外来企业和其他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方便快捷的投资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服务,贵港市投资促进局建立了贵港市投资投诉举报平台。
一、投诉举报受理的条件和范围
1.企业和公民认为其在投资项目过程中接受政府部门政务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2.企业和公民认为其在投资项目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处事不公的;
3.企业和公民在投资项目中发生的履行合同、协议和章程的争议或者其它投资争议。
4.投诉内容不须或未提请仲裁和提起法律诉讼;
5.有明确的被诉人(或部门);
6.有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理由;
7.匿名投诉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举报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设立的国内外投资企业的投资者或企业法人;
2.正在申办过程中的外来投资企业的中方或外方投资者;
3.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投诉举报书应包括下列事项
1.投诉举报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2.投诉人和被诉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或名称、住所及通讯联络方式;
3.便于受诉单位和投诉机构查证处理的有关资料;
4.投诉书要盖公章(如投诉书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受理投诉举报的时限
时限为7个工作日(以收到投诉举报件之日算起。如诉案复杂,可延长30天时间),受理投诉举报不收费。
五、受理投诉的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贵港市投资促进局
受理人员:伦家昌、韦素颖、甘梓葆
办公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文华街16-17号(文化广场6号楼)贵港市投资促进局(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0775-4575028,4571036
传真电话:0775-4575018
电子邮箱:gg457502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