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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优惠政策(摘要)

不详  2023-11-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网站

  企业注册补贴。对钦州港片区内新注册的企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一次性全额补贴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刻制费(印章类型:经典光敏无芯片印章)。《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补充政策〉的通知》(钦政规〔2020〕3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外贸进出口奖励。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其年进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且同比增长达到当年钦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速要求的,该年度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补充政策〉的通知》(钦政规〔2020〕3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汽车进出口补贴。(1)进口汽车物流政策。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从钦州口岸进境报关进口汽车1至1000辆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的物流成本补贴;超过1000辆部分,每辆给予3000元的物流成本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款补贴总额500万元以内。(2)进口汽车3C认证政策。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自主申请并取得进口汽车3C认证证书(不含改款、换代、不同排量认证),给予每个车型15万元的认证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款补贴总额150万元以内。(3)进口汽车金融政策。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为第三方汽车贸易企业提供进口汽车开证、押汇等金融服务的,每辆给予500元的服务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享受本款补贴总额150万元以内。《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补充政策〉的通知》(钦政规〔2020〕3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冷链物流补贴。对钦州港片区内注册的企业,其往返钦州港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海铁联运铁路冷藏集装箱重箱,在享受自治区相关支持政策基础上按不同运输距离给予额外的物流成本补贴,其中:运输距离200公里至500公里按200元/40英尺集装箱、运输距离500公里至1500公里按400元/40英尺集装箱、运输距离超过1500公里按600元/40英尺集装箱给予补贴。《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高质量发展补充政策〉的通知》(钦政规〔2020〕3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新设立外资企业奖励。对钦州港片区挂牌(2019年8月30日,含)以来在钦州港片区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登记注册并按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完成初始报告起半年内在商务部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实际到位外资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深化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自贸钦管发〔2020〕39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外资企业增资进资奖励。外资企业自钦州港片区挂牌(2019年8月30日,含)以来在钦州港片区设立或已设立的企业,没有超过正式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或行政批复性文件规定的建设期限,对其2019年8月30日(含)以后利用商务口径实际到位外资向钦州本地供应商采购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按照该部分固定投资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深化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自贸钦管发〔2020〕39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的,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深化鼓励外商投资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自贸钦管发〔2020〕39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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