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项目材料:由投资方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拟选址:按照项目建设的需要,拟定项目建设地址。
三、项目拟选址征求意见:由项目建设涉及的单位或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四、项目申报:将项目的申请书、建议书、征求意见,提交县人民政府会议研究。
五、会议通过后:签约项目投资合同书,并确定项目跟踪服务单位。
六、项目建成后:根据省州相关奖励政策给予企业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