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湖南省省会,是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东邻江西省宜春、萍乡,西连娄底、益阳,南接株洲、湘潭,北靠岳阳。长沙是综合交通枢纽,京广高铁、沪昆高铁、渝厦高铁在此交汇。
长沙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总面积11815.96平方公里;辖6个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2017年,常住人口791.81万,城镇化率77.59%。 2018年,常住人口815.47万人,成为湖南省首个常住人口破800万人的城市。其中,城镇人口645.23万人,乡村人口170.24万人,城镇化率达79.12%,全省第一。地区生产总值11003.41亿元。2019年,全市常住总人口839.45万人,比上年增长2.9%。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为12.43‰,死亡率为7.90‰,自然增长率为4.53‰。城镇化率为79.56%,比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地区生产总值11574.22亿元。2020年,全市常住总人口1004.7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04.09万人相比,增加300.69万人,增长42.71 %,年平均增长率为3.62%。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42.5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0%。地貌类型多样,地表水系发达。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湘江穿城而过。2021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1023.93万人,比上年增长1.8%。城镇化率为83.16%,比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3270.70亿元,比上年增长7.5%。
长沙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经三千年城名、城址不变,有“屈贾之乡”、“楚汉名城”、“潇湘洙泗”之称。有马王堆汉墓、四羊方尊、三国吴简、岳麓书院、铜官窑等历史遗迹。凝练出“经世致用、兼收并蓄”的湖湘文化。长沙既是清末维新运动和旧民主主义革命策源地之一,又是新民主主义的发祥地之一。走出了黄兴、蔡锷、刘少奇等名人。
长沙是中国(大陆)国际形象最佳城市、东亚文化之都、世界“媒体艺术之都”。打造了“电视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等文化品牌。长沙有高校51所,独立科研机构97家,两院院士52名,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家,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15个;有杂交水稻育种、“天河”超级计算机、国内首台3D烧结打印机等科研成果。2019年2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市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自然地理
【区域位置】长沙市为湖南省省会,是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金融、信息中心。它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地域范围为北纬27°51′~28°40′,东经111°53′~114°15′。东邻江西省宜春地区和萍乡市,南接株洲、湘潭两市,西连娄底、益阳两市,北抵岳阳、益阳两市。东西长约230千米,南北宽约88千米。2016年,全市土地面积11816.0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2150.90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374.64平方千米。2017 年,全市土地面积11815.96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2150.90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434.82平方千米。2018 年,全市土地面积11815.96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2150.9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444.36平方千米。2019年,全市土地面积11815.96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2150.9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483.8平方千米。2020年全市土地面积11816.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2150.9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60.80平方公里。
【地质地貌】长沙的总体地质特征是:地层出露齐全,花岗岩体广布,地质构造复杂,矿产资源丰富。各个地质历史时期的地层在长沙市均有出露,最古老的地层大约是10亿年以前形成的。总体地貌特征是:地势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多样,地表水系发达。长沙的东北是幕阜—罗霄山系的北段,西北是雪峰山余脉的东缘,中部是长衡丘陵盆地向洞庭湖平原过渡地带。东北、西北两端山地环绕,地势相对高峻,中部递降趋于平缓,略似马鞍形,南部丘岗起伏,北部平坦开阔,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形如一个向北开口的漏斗。长沙城区为多级阶地组成的坡度较缓的平岗地带,地势南高北低,湘江由南向北流经中部,穿贯市区,江中的橘子洲长5千米,在全国城市中绝无仅有。湘江两岸形成地势低平的冲积平原,其东西侧及东南面为地势较高的低山、丘陵。东有属于湘赣边雁阵式山系的大围山,海拔800米以上山峰有50余座,其主峰七星岭,海拔1607.9米,为全市最高处;西有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峰13座,望城区乔口湛湖的海拔23.5米,为全市最低点。
【自然资源】长沙地下矿藏种类繁多,尤以非金属矿独具特色,已查明的有锰、钒、铜、钨、金、银、磷、海泡石、重晶石、菊花石、石膏、煤等50余种,有全国独一无二的菊花石。其中大型矿床10处,小型矿床 16 处,矿点300 余处。长沙土壤种类多样,可划分9个土类、21个亚类、85个土属、221个土种,以红壤、水稻土为主,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70%与25%。其余还有菜园土、潮土、山地黄壤、黄棕壤、山地草甸土、石灰土、紫色土等,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长沙动物地理区划属东洋界华中区,生态地理区划属亚亚带林灌、草地—农田动物群,野生动物多为适应耕地和居民点的类群林栖鸟类已少见,田间捕食昆虫、鼠类和两栖爬行动物丰富。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有自然生长和引进栽培的木本植物102科、977种,其中常绿树462种,落叶树515种,乔木457种,灌木414种,竹藤类106种。主要林木有松、杉、栎、樟、楠、椿、茶、油茶、柑橘、毛竹等。1985年长沙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香樟为市树,杜鹃花为市花。
【水文·气候】长沙水文特征:水系完整,河网密布;水量较多,水能资源丰富;冬不结冰,含沙量少。长沙市的河流大都属湘江水系,支流河长5千米以上的有302条,其中湘江流域289条。湘江自湘潭昭山流经长沙县西南边境,然后由南向北纵贯市区,经望城县乔口出境。经过市境的长度有74千米,其间流入湘江的支流有15条,其中较大的有: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沩水。年平均地表径流量82.65亿立方米,径流深550~850毫米。湘江流经长沙市的常年径流量年均692.50亿立方米,全年可通航。全市水能蕴藏量 24.53万千瓦,地下水总储量9.35亿立方米/年。长沙地处中国东南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位居盆地内部,且距海较远,受冬夏季风转换、地势向北倾斜等因素的影响,春温变化大,夏初雨水多,伏秋高温久,冬季严寒少。长沙市气候有两个主要特征:1.水热充足,生长期长。1981—2010年,长沙市年平均气温17.4℃,年平均降水量为1475.8毫米,年平均日照1583.3小时。热量条件比较优越,降水多集中在春夏两季,多雨期与高温期一致,生长期长,对农业生产有利。2.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夏冬季长,春秋季短。春季从3月中旬到5月中下旬,为期约70天,期间气温升高很快,对春播有利。春季天气阴雨潮湿,降水量占全年的40%以上。夏季从 5月中、下旬到9月下旬,为期132天,季节长,天气热,是夏季的突出特点,夏季温高暑热,常连晴数日,骄阳似火蒸发强盛,在降雨集中期易发生洪涝灾害。秋季从9月下旬到11月中旬,将近60天,是全年最短的一季。冬季从11月下旬到次年3月上旬,为期3个多月,月平均气温大都在6.1℃以上,冬季气温虽不很低,但比较湿冷,降雪较少,有时会发生冰冻天气,冬季的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6%,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少的季节。2016年长沙市气候年景整体偏差,暴雨洪涝、暴雪、5月低温、寒潮以及冰雹和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为主要成灾气象灾害。全年空气优良率73%,年平均气温18.3℃,属异常偏高年份;其中冬季气温偏高、春、夏季正常,秋季显著偏高;春、夏季偏长,冬、秋季偏短,入春提前,入夏、入秋、入冬偏迟,气候年比天文年长。年平均降水总量1726.7毫米,偏多17%;冬、春季正常略多,夏季偏多,秋季略多;雨季开始早,结束不明显;雨日偏多。年平均日照偏少,日照总时数为1421.7小时。全年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23亿元。2017年长沙灾害性天气频发,暴雨洪涝、暖冬、寒潮、冰雹及雷雨大风等为主要成灾气象灾害。全年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2018年长沙市平均气温18.5℃,为有气象记录以来的第二高值年(仅次于2013年),年最高气温38.9℃,年最低气温3.1℃,年降水量1348.9毫米,降水总量偏少;年平均日照时数1622.2小时,全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280天,优良率 76.7%,中部多于东西部。全年长沙主要天气气候事件有雷暴大风、冰雹、暴雨、高温热害、干旱、寒露风、连阴雨、寒潮、暴雪、冰冻、霜冻、雾等。全年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890.57万元。2019年长沙市平均气温18.2℃,其中秋季平均气温异常偏高,为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最高值,年最高气温39.1℃,年最低气温-1.5℃,年降水量1368.8 毫米。全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275天,优良率 75.3%。年平均降水冬季偏多,春、夏季正常,秋季显著减少;日照正常偏少,秋季日照偏多,冬季日照时数突破历史最低值。全年长沙主要天气气候事件有连阴雨、雷暴大风、冰雹、大风、暴雨、洪涝、 高温热害、夏秋冬连旱、寒潮、冰冻、霜冻、雾等。全年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 20272.2 万元。
【人口】
2021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1023.93万人,比上年增长1.8%。城镇化率为83.16%,比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
2020年,全市常住总人口1004.7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704.09万人相比,增加300.69万人,增长42.71 %,年平均增长率为3.62%。
2019年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839.45万人,比上年增长2.9%。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为12.43‰,死亡率为7.90‰,自然增长率为4.53‰。城镇化率为79.56%,比上年提高0.44个百分点。
2018年长沙常住人口815.47万人,成为全省首个常住人口破800万人的城市。其中,城镇人口645.23万人,乡村人口170.24万人,城镇化率达79.12%,全湖南省第一。
2017年长沙常住人口791.81万人,比上年增长3.57%。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为16.47%。死亡率为18.47%。自然增长率为-2.00%。城镇化率为77.59%,比上年提高1.60个百分点。
2016年长沙常住人口764.52万人,比上年增长2.87%。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为15.04‰,死亡率为4.41‰,自然增长率为10.63‰。城镇化率为75.99%,比上年提高1.61个百分点。
【民族】长沙是少数民族散居城市,2020年有55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户籍人口约14.8万人,占比为2%,其中全市城镇少数民族户籍人口12.96万人,占比为2.56%,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4.38万人,占比为6.53%。 2021年有55个民族族别(无保安族)。全市少数民族常住人口为24.97万,占比为2.49%,其中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有土家族(8.7万)、苗族(7.28万)、侗族(2.04万)、瑶族(1.7万)、回族(1.14万),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32.17万。
【语言文化】长沙地区使用的方言有长沙话、浏阳话和宁乡话。长沙话为湘方言下面的次方言新湘方言的代表,使用范围为长沙城区及周边地区,内部分歧较小,且随着经济和交通的发达而逐步缩小,部分词汇有文白二音,其中的文读有向普通话靠拢的倾向。与现代汉语普通话比较,其主要特点是有阴平、阳平、上声、阴去、阳去、入声六个声调,其中去声调分为阴去、阳去两个声调,入声调系古汉语入声调的保留,促声尾消失而自成一个声调。宁乡话以宁乡城区为代表,内部分歧较大,依地域向娄底、湘潭延伸和向长沙城区靠近而分别接近新湘方言和老湘方言,是介于新、老湘方言之间的一个方言分支。浏阳话亦以浏阳城区为代表,属赣方言的一个分支,其中的东部一处有一个方言岛,使用人口三千余人。整个长沙地区的方言,均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古代(上古和中古)汉语的一些痕迹。长沙是1982年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系楚汉名城,境内文化古迹众多,有炭河里遗址、禹王碑、马王堆汉墓、长沙国王陵遗址、铜官窑遗址、岳麓书院、爱晚亭、天心阁古城墙、靖港古镇、谭嗣同故居、黄兴故居、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里仁学校、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旧址、刘少奇故居、何叔衡故居、胡耀邦故居、谢觉哉故居、徐特立故居、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锦绶堂、浏阳文庙、新民学会旧址等。长沙历史文化悠久,孕育了以湘绣、浏阳花炮、湘剧、浏阳菊花石雕、长沙弹词、火宫殿火神庙会、长沙花鼓戏、长沙窑铜官陶瓷技艺等为代表的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沿革】长沙历史发展,可追溯到远古时代。据考古判断,在距今15-20万年的旧石器时代,长沙地区即有原始人类活动。新石器时代,已形成氏族及部落。殷商之世,长沙属扬越之地,是百越部落的分支。春秋战国时期,长沙属楚国黔中郡。秦设长沙郡,为秦初全国三十六郡之一,长沙自此列入中原政权的行政区划,郡治湘县。西汉置长沙国,治临湘县,辖临湘、罗、连道、益阳、下隽、攸、酃、承阳、湘南、昭陵、茶陵、容陵、安成13县。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长沙国为填蛮郡,改临湘县为抚睦县。东汉复置长沙郡,改抚睦县为临湘县,仍为郡治,上隶荆州。辖临湘、攸、茶陵、安成、酃、湘南(侯国)、连道、昭陵、益阳、下隽、罗、容陵、醴陵13县。三国时期属东吴。吴晋南朝,临湘县析出湘西县,临湘县为长沙郡首邑,南朝宋开始,湘西县为衡阳郡(长沙郡析出)首邑,上隶荆州或湘州(西晋怀帝永嘉元年即公元307年分荆、江二州置)。公元589年,隋统一中国,废州郡,行州县二级制,长沙郡改潭州,辖长沙、衡山、益阳、邵阳4县。临湘县(省湘西县)改称长沙县,为潭州州治(大业三年隋一度改潭州为长沙郡)。唐武德三年入唐版图;贞观元年设十道,潭州(天宝元年即742年,潭州改为长沙郡,唐至德元年即756年复改为潭州)属江南道,辖长沙、衡山、醴陵(武德四年分长沙县立)、湘乡(武德四年析衡山县置)、益阳、新康(武德四年析益阳设,七年又并入益阳)等6县。开元二十一年分十五道,潭州属江南西道。后唐天成二年六月十七日(927年7月18日)马殷“以潭州为长沙府”,长沙为楚国都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年),南唐边镐陷长沙,湖南政治中心移至朗州(常德)。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年)二月,入宋版图,至道三年(997年)分全国为十五路,潭州为荆湖南路路治。哲宗元符元年(1098年)分长沙县5乡及湘潭县2乡设善化县,与长沙县同附廓,潭州辖长沙、善化、浏阳、宁乡、湘潭、湘乡、益阳、安化、湘阴、醴陵、茶陵、攸县等12县,直至民初,长沙城为路、州及长善二县治所。元世祖至元十三年正月初一(1276年1月18日),长沙入元版图,设安抚司。十四年设潭州行省,十八年二月初九(1281年2月28日)迁潭州行省于鄂州,称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徙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路。天历二年三月初九(1329年4月8日),文宗以“潜邸所幸”,改潭州路为天临路,辖长沙、善化、衡山、宁乡、安化5县,醴陵、浏阳、攸、湘乡、湘潭、益阳、湘阴7州,长沙、善化两县依郭。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吴王朱元璋甲辰年九月二十四日)(1364年10月19日)徐达领兵至潭州,改天临路为潭州府。洪武五年六月,潭州府更名长沙府,辖长沙、善化(洪武十年省入长沙,十三年五月复置)、湘阴、湘潭、浏阳(洪武二年降为县)、醴陵、宁乡、益阳、湘乡、攸、安化11县及茶陵州,府城依旧设于长沙、善化两县,上隶湖广布政使司。清顺治四年四月初八(1647年5月12日),高士俊领兵入长沙,长沙纳入清版图,沿明制设长沙府,上隶湖广,仍辖12州县。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省设右布政使司、湖南按察使司于长沙,偏沅巡抚移驻长沙。清雍正元年(1723年)改湖广右布政使司为湖南布政使司。清雍正二年(1724年)改偏沅巡抚为湖南巡抚(仍隶湖广)。长沙(府)城自此为湖南省会。长沙府上有盐法长宝道。乾隆时长沙府城不仅为巡抚治,亦为布政、提学、提法三司,巡警、劝业、盐法、长宝四道治所。 民国元年(1912年)4月,并县归府,长沙、善化二县合并为长沙府直辖地。民国二年(1913年)9月,改定旧长沙府附廓首县裁府改县,长沙府直辖地改为长沙县。民国三年(1914年)6月2日,湖南划为四道,长沙县属湘江道(即原长宝道,1916年裁撤武陵道,其中11县划归湘江道)。1914年废都甲设乡镇,长沙县辖7乡11镇。民国九年(1920年),长沙设市政厅,年底设市政公所。省会警察厅设东、南、西、北、外东、外南、外北、商埠8个警察署(区)。当年废除“道”,县直属省。民国十九年(1930年)7月27日,中国工农红军攻入长沙,成立长沙市苏维埃政府。年底,长沙城分设东、南、西、北、外东特、商埠6个区,下辖158街团,街团下辖甲、牌、联(结),5家为1联,2联为1牌,10牌为1甲。民国二十年(1931年)5月,裁商埠入西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5月,裁商埠入西区。8月11日,市县分治,析长沙县城区设长沙市,国民政府行政院同意长沙设市,是第14个设为行政区划的市,也是第7个设市的省会,面积48.5平方公里。11月3日,废除街团制。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4月29日,划长沙市为4个区,按东南西北顺序命名为一、二、三、四区,每区分4坊,每坊设2至4保,共58保,40~60户为一甲。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上属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8月11日,改区坊保甲4级制为镇(乡)保甲三级制,原4区为8镇,市郊为4乡。“文夕大火”后缩编为城南、城北两镇及两乡。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8镇4乡改为4镇4乡。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2月,设城东、城南、城西、城北、文艺、金盆、岳麓、会春8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有83保1843甲。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辖8区82保1838甲。长沙为湖南省省会。1950年3月30日,设郊区办事处领导外四区。1953年1月,设水上区。1955年,内四区建306居委会2909居民组。1956年5月,撤销市郊外四区,辖乡并为7乡1镇。同年撤水上区。1957年,内四区辖26街道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个乡、镇。1958年9月,农村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郊区建立万年红、东风、岳麓公社。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12月24日,湖南省调整县市行政区划,原属湘潭专区的长沙、望城二县划归长沙市管辖。1983年2月8日,长沙市增辖浏阳、宁乡、湘阴(1983年7月13日湘阴回归恢复后的岳阳地区)。当年着手改变政社合一建制。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成为全国第12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面积490平方公里。2017年11月1日,长沙从全球多个城市中脱颖而出,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创意城市网络”,成为亚洲首个、中国首座获评世界“媒体艺术之都”称号的城市。2018年11月26日,中国幸福城市论坛举行。2018第十二届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调查推选活动结果揭晓:长沙再度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这是长沙第11次获此殊荣;2020年,长沙市再次入选“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连续13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经济社会发展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3270.70亿元,比上年增长7.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25.56亿元,增长9.1%;第二产业增加值5251.30亿元,增长5.2%;第三产业增加值7593.85亿元,增长8.9%。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2%、27.6%和68.2%。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2%、39.6%和57.2%。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5.04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8.31亿元,增长8.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1.59亿元,增长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