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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区推出“司法十条” 护航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成熔兴 杨静  2024-06-01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深入园区开设“共享法院”,线上立案“一网通办”、线下立案“只跑一次”,重点发挥商协会作用强化纠纷调解……5月26日获悉,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武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枢纽建设保驾护航。

  2021年,武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获批入选全国“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历经两年发展,基地规划面积已从3469亩扩大至11349亩,初步形成“通道+贸易+产业”的枢纽经济集群,产业活力迸发,经济活动频繁,司法需求也随之增长。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特制定《意见》,给武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提供保护全面、保障深入、理念先进的司法服务。

  根据《意见》,东西湖法院将专注于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审理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依法惩处物流领域刑事犯罪,强化物流运输行业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物流企业融资纠纷和涉物流运输相关劳动争议。健全涉企案件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持续推进线上立案“一网通办”,线下立案“只跑一次”。深化全流程繁简分流,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压降涉企诉讼成本。规范财产保全、执行、司法公开等措施,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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