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xx市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引领和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加速成果转化,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级领导;
(二)市政府分解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一类镇和二类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新产业园;
(三)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单位。
二、不予认定项目
(一)完全由市内企业或者市内自然人投资的项目;
(二)由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PPP和准入限制类项目;
(三)垂直管理部门或机构布局设点类项目;电讯、石油、天然气、电力等经营服务网点项目;纯粹利用我市范围内自然资源(例如矿山、砂石)进行开发利用的经营类项目;
(四)传统种植业、房地产项目;KTV、足疗、会所、洗浴、餐饮、超市等生活服务项目;
(五)市内招商引资企业在已签订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内的二期及后期项目;市本地企业迁建项目,老企业在原有厂区内新上生产线项目;
(六)各地申报的投资额小于1亿元的项目(市直单位不低于5000万元);
(七)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予认定的其他项目。
三、考核细则和奖励
(一)承担任务的市级领导考核
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每人牵头引进一个10亿元以上项目,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每人牵头引进一个5亿元以上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其他班子成员每人牵头引进一个3亿元以上项目。
(二)镇、开发区考核内容和奖励
1.考核实行百分制。以任务指标体系为基础,突出考核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主要考核基础工作(10分)、指标落实(20分)、新开工项目及入统(30分)、新投产项目及入规(40分)等内容,另设加减分项。(具体见附件3)
2.实行招商引资风险保证金制度。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各镇、开发区干部和职工(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自愿缴纳2000元风险保证金,完成当年新引进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风险保证金全额返还,并实行双倍奖励。对完成所有指标任务的,风险保证金全额返还,并实行三倍奖励。对未能完成当年招商引资任务的直接扣除。各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由市财政奖励。
3.先进集体奖励。在全面完成20xx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基础上,对综合评分前4名的一类镇,设立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并按评分高低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30万元,第二名奖励20万元,第三、四名各奖励10万元。对综合评分第一的二类镇,设立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奖励15万元。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园区设立特别贡献奖。如在安庆市考核中我市未进入前二名则不设镇、开发区先进集体一等奖和特别贡献奖。
(三)市直单位考核细则和奖励

1.当年新引进项目,实行过程考核计分。项目签约: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双方签字盖章的项目合同、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项目立项备案文件和工商注册登记,计20分;项目开工:需按照项目认定标准要求提供设备发票等相关佐证资料,工业项目实际到资达到总投资10%(非工业类项目要求实际到资达到总投资20%,按照比例折算为工业到资),计40分;达不到的,按实际到资比例折算计分;超过总投资10%的,每超过50万元,加1分,上不封顶。项目入统:每申报一个本年度进入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统计库的招商引资项目(考核范围为本单位2018-20xx年申报的招商引资项目),加10分,上不封顶;项目入规:每申报一个本年度入规的招商引资项目(考核范围为本单位2018-20xx年申报的招商引资项目),加10分,上不封顶。加减分:当年6月份之前上报新引进项目且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总投资5%的单位,加10分;当年9月份之前上报的,加5分;新签约1个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到资达到考核要求的,加10分;当年新引进或申报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加10分;完成安庆市科技创新平台招引考核的,另加10分,加分上不封顶。签约后12个月内未开工或中途销号的项目以及24个月固定资产到资达不到1000万元的,扣20分。以上五项得分之和,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为该单位招商引资专项考核得分。
2.实行招商引资风险保证金制度,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单位干部和职工(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自愿缴纳2000元风险保证金,完成当年招商引资任务且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的,风险保证金全额返还,并对项目考核得分排名前10%的单位,奖励6000元,其他单位奖励4000元。对当年招商引资无签约和到资的单位直接扣除风险保证金,完成部分任务的单位按照实绩比例奖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同志和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由市财政奖励。
3.对有招商任务的垂管单位,纳入年度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范围,具体考核比照市直单位考核细则。
4.对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市直单位,按照新引进项目质量和到资进行评分,对综合评分前10名的单位,设立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奖,并按评分高低进行奖励。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8万元,三等奖6名,奖励3万元。
5.市四大班子办公室及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单位不参加年度评先,但根据各单位当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计算奖金。以市直一、二、三等奖单位的平均奖金数乘以各单位任务完成比例计算单位奖金,但奖金最高不超过市直一等奖单位奖金。
6.市招商中心不参加市直单位年度评先,根据上一年度安庆市招商引资考核结果给予奖励。考核获得安庆市第一名,按一等奖奖励,获得第二名按二等奖奖励,获得第三名按三等奖奖励。
(四)其他奖励
先进个人奖励。设立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奖10名。对完成年度招商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优先推荐,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获奖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3000元。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在年终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种先进时予以优先,组织部门将招商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实施
(一)实行项目信息数据闭环管理机制。项目单位应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及进展的相关情况。招商引资各项数据统计以提供的有效佐证材料为基本依据。投资亿元以上项目需提供企业注册营业执照截图及股东证明材料。符合利用省外资金统计要求的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备案)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股东身份证明(省外自然人身份证、省外企业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明或厂(用)房租赁合同、工业项目建设形象进度照片、资金到位凭证等。
(二)项目考核采取自主申报制。对照项目考核认定标准和要求,每月20日前,各镇、开发区及市直单位报送至市招商中心;不申报的项目不纳入当年该单位招商实绩考核范围,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项目,不予确认和考评。所有列入考核项目需经市招商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预审通过。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三)市政府成立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考评工作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承办,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中心、市招商中心联合相关部门年终对各地各部门全年招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年终考评结果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考核结果。
(四)结果运用。招商引资考核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奖励分配至个人,其中党政正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各占奖金总额10%(按当年度实际在岗工作时间计算);其余奖金由获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奖励方案,原则上对项目落户有贡献人员予以倾斜,严禁平均分配;对年度考核末位或连续2年退位的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对其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不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年度内在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方面未有负面影响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计及格分。鼓励积极开展招商工作和自主申报项目,经考核认定后,综合项目质量和到资计分,并参照执行招商引资风险保证金奖励。
(五)对弄虚作假、篡改招商引资统计数据的单位,发现查实后,取消评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本办法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xx市20xx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2.市直单位招商任务一览表
3.镇、开发区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评分细则
4.xx市招商引资考核项目分类认定标准
附件1:
xx市20xx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 位 |
新引进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实际利用省外资金 |
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个数 |
其 中 |
入统项目个数 |
入规项目个数 |
实际利用省外资金(亿元) |
新入省库项目数 |
其中 |
500强投资新注册公司数 |
工业项目个数 |
1-5亿元项目个数 |
5-10亿元项目个数 |
10亿元以上项目个数 |
十大新兴产业项目数 |
15亿元以上项目数 |
全市合计 |
200500 |
117 |
48 |
29 |
4 |
1 |
58 |
46 |
46 |
7 |
5(其中3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 |
40 |
38 |
一、开发区 |
114000 |
81 |
28 |
21 |
4 |
1 |
30 |
30 |
20 |
5 |
5(其中3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 |
20 |
20 |
经济技术 开发区 |
83500 |
53 |
18 |
14 |
3 |
1 |
18 |
18 |
11 |
3 |
4(其中3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 |
12 |
12 |
双新产业园 |
30500 |
28 |
10 |
7 |
1 |
|
12 |
12 |
9 |
2 |
1 |
8 |
8 |
二、镇 |
48000 |
36 |
20 |
8 |
|
|
28 |
16 |
26 |
2 |
|
20 |
18 |
一类 |
新 渡 |
4500 |
|
2 |
1 |
|
|
3 |
2 |
3 |
|
|
2 |
2 |
双 港 |
4500 |
|
2 |
1 |
|
|
3 |
2 |
3 |
|
|
2 |
2 |
青 草 |
4500 |
|
2 |
1 |
|
|
3 |
2 |
3 |
|
|
2 |
2 |
范 岗 |
4500 |
|
2 |
1 |
|
|
3 |
2 |
2 |
1 |
|
2 |
2 |
金 神 |
4500 |
|
2 |
1 |
|
|
3 |
2 |
2 |
1 |
|
2 |
2 |
孔 城 |
4500 |
|
2 |
1 |
|
|
3 |
2 |
3 |
|
|
2 |
2 |
吕 亭 |
4500 |
|
2 |
1 |
|
|
3 |
2 |
3 |
|
|
2 |
2 |
大 关 |
4500 |
|
2 |
1 |
|
|
3 |
2 |
3 |
|
|
2 |
2 |
二 类 |
嬉子湖 |
3000 |
|
1 |
|
|
|
1 |
|
1 |
|
|
1 |
|
唐 湾 |
3000 |
|
1 |
|
|
|
1 |
|
1 |
|
|
1 |
|
鲟 鱼 |
3000 |
|
1 |
|
|
|
1 |
|
1 |
|
|
1 |
|
黄 甲 |
3000 |
|
1 |
|
|
|
1 |
|
1 |
|
|
1 |
|
三、市直单位 |
38500 |
其他在岗在编人数30人以下的部门全年引进1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垂管单位比照执行);在岗在编人数30人以上(含30)的部门全年引进2个5000万元项目或一个亿元以上的项目。以上每个单位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到资不低于总投资额的10%,非工业类项目不低于20%。非工业项目到资按照 |
附件2:
市直单位招商任务一览表
单位:亿元
单 位 |
任 务 |
备 注 |
市委办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人大机关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政府办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政协机关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组织部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宣传部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统战部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编办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市直工委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档案馆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党校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总工会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团市委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妇联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科协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文联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工商联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残联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供销社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发改委 |
1 |
原则上签约落地项目为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教育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科经局 |
1 |
原则上签约落地项目为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民政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司法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财政局 |
1 |
原则上签约落地项目为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人社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住建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交通运输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农业农村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水利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商务局 |
0.5 |
原则上签约落地项目为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文化旅游体育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卫健委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应急管理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审计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市场监管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统计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林业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医疗保障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城市管理局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信访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数据资源管理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融媒体中心 |
1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招商中心 |
2 |
原则上签约落地项目为工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地震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文化发展中心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国投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城投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文投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滨河投资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银桥担保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税务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气象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电信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邮政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供电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烟草局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新华书店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人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农发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工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农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中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建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交通银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农商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江淮村镇银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徽商银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邮储银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中信银行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公积金管理中心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人保财险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人寿保险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移动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联通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盐业公司 |
0.5 |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到资不低于总投资的10% |
附件3:
镇、开发区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评分细则
考核 内容 |
指标设置 |
计分标准 |
备注 |
实施单位 |
基础工作(10分) |
项目信息报送(2分) |
每月上报重点在谈项目信息不少于3条,所报信息要素齐全、规范、准确,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市招商中心 |
外出招商工作(2分) |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地驻外招商小分队管理的通知》进行评分。 |
统计工作(2分) |
考评各地及时、全面、准确上报省库项目情况和统计安庆新签约项目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情况。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招商活动组织(2分) |
依据各地自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分。 |
安商服务工作(2分) |
建立安商服务常态工作机制(0.25分);服务企业举措具体、针对性强,项目推进有力(0.25分);市级以上转办的投诉查处率100%落实,且满意率达到95%以上(0.25分);及时处理客商投诉并反馈结果(0.25分),每发现1例未及时处理客商投诉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指标落实(20分) |
①新引进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8分) |
各项指标以年度目标任务为评分依据。其中: 1.②③三项指标以安庆市认定为标准,任务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2.④⑤两项指标以省认定为标准,任务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
以xx市20xx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和安庆市招商中心《招商专报》为依据。 |
市招商中心 |
②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数(3分) |
③新签约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3分) |
④新入省库项目数(3分) |
⑤新入省库战新产业项目数(3分) |
新开工项目及入统(30分) |
新开工项目(15分) |
对新开工亿元以上的项目按投资额分别计分,投资额1亿元、2亿元以上的每个开工项目分别计1分、2分,以此类推,每增加1亿元增加1分。对各地所有新开工项目计总分后,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该项得分。 |
考核范围:2019—20xx年安庆市通报的新签约项目。 |
市招商中心 |
入统项目数(15分) |
入统项目每个计1分。对各地所有入统项目计总分后,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该项得分。 |
市招商中心 市统计局 |
新投产项目及入规 (40分) |
新投产项目(15分) |
对新投产亿元以上项目按投资额分别计分,投资额1亿元、2亿元以上的每个投产项目分别计1分、2分,以此类推,每增加1亿元增加1分。对各地所有新投产项目计总分后,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该项得分。 |
考核范围:2019—20xx年安庆市通报的新签约项目。 |
市招商中心 |
入规项目数(25分) |
入规项目每个计1分。对各地所有入规项目计总分后,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该项得分。 |
市招商中心 市统计局 |
加减分项(上不封顶) |
1.新签约项目的投资方属世界500强或直接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加3分;属国内500强、民营500强、行业前5名、上市公司的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新开工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首位产业或工业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新签约及新入省库项目,每超任务完成1个加3分。当年6月份之前上报新引进项目且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总任务80%的单位,加3分;当年9月份之前上报,加2分。超额完成新引进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每超额完成500万元加1分。 2.审核发现有虚报投资项目或编造虚假材料的,每个项目扣1分;签约项目一年未开工的,每个扣1分;签约项目两年未开工的,每个扣2分;5亿元以下的项目开工两年未投产的,每个扣5分;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开工三年未投产的,每个扣5分。 |
1.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行业前5名认定:以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等权威机构发布为准。 2.上市公司认定:须是A股、B股、H股上市公司,以股市代码为依据。 |
市招商中心 |
附件4:
xx市招商引资考核项目分类认定标准
类 别 |
认定内容 |
认定依据 |
备 注 |
一、新签约项目 |
签约项目 |
20xx年安庆《招商专报》通报的新签约1亿元以上市外投资项目;申报签约的轻资产类服务业及总部经济类项目。 |
1.需提供正式合同文本复印件(有双方合法的法人或代表签字和签订日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新注册企业信息截图;项目立项文件;市外股东证明(市外自然人身份证或市外企业营业执照)。 2.银行保险机构项目需提供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的筹建批复文件。 |
对轻资产类服务业项目[含银行保险机构类(原有银行保险机构新增网点不计入)]、总部经济类项目签约认定为一个1亿元项目。 |
二、新开工项目 |
工业项目 |
1.供地类项目:施工手续已办结,施工单位已进场,主体工程开始建设。 2.租赁厂房类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始室内外装修或进行水、电、燃气、蒸汽等施工作业。 |
1.供地类项目: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施工许可证、三张现场施工图片。 2.租赁厂房类项目: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装修单位施工合同、三张现场施工图片。 |
只进行土地平整,搭建围墙等行为不认定为开工。 |
服务业项目 |
1.供地类项目:比照工业项目。 2.租赁房屋类项目:租赁合同已签订,内部装修装饰正在进行,办公、营业等产品已购置行为视为开工。 |
1.供地类项目: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张现场施工图片。 2.租赁类项目: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装修单位施工合同复印件、三张现场施工图片。 3.银行保险类项目:需提供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的开业批复文件和营业执照。 |
1.商业综合体类项目、酒店项目及其他有自建工程行为的服务业项目开工认定同工业项目,规模最高不超过2亿元。 2.对轻资产类服务业项目[含银行保险机构类(原有银行保险机构新增网点不计入)]、总部经济类项目开工认定为一个1亿元项目。 |
三产融合类项目 |
土地租赁(流转)合同已签订,生产基础设施开始建设,以及开展种植、养殖、加工行为等视为开工。 |
需提供土地租赁(流转)合同复印件,三张现场施工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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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投产项目 |
工业项目 |
供地类项目 |
工业项目投产认定:生产设备安装结束,产品已下线。 |
自建厂房,设备投入2000万元,即折算为一个实际投资规模为1亿元的项目。其他规模项目以此类推。 |
需提供设备订购合同复印件、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或付款凭证等有效票据。 |
1.项目涉及洁净厂房的,洁净厂房装修费用计入有效投资,视同设备投入,需提供洁净厂房装修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 2.项目涉及进口设备的,需提供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国际结算凭证。 3.项目涉及整体搬迁的,需提供搬迁设备原始购置发票,按此发票进行设备折旧计算。 4.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印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
租赁厂房类 项目 |
设备投入3000万元,即折算为一个实际投资规模为1亿元的项目。其他规模项目以此类推。 |
需提供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设备订购合同复印件、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或付款凭证等有效票据。 |
其他工业项目 |
如工业标准化厂房类项目,按当年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确认项目实际投资规模(园区代建、政府性资金、ppp类不予认定)。 |
需提供建筑施工合同及有效付款凭证。 |
服务业项目 |
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
主要是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服务类项目。项目方提供一个财务年度内实缴100万元税收或缴纳社保(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超60人的凭证,即折算一个实际投资规模为1亿元的项目。其他项目规模以此类推。银行机构项目认定规模不超过1亿元。 |
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
1.轻资产服务业须是主要经营活动在本地开展的。 2.重资产服务业(包括三产融合类项目)参照工业项目标准认定,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其他新兴服务业、新业态项目,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列入考核范围。 |
生活性服务业项目 |
主要指健康医疗卫生服务、养老康复机构、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服务类项目。重资产类项目装备投入3000万元(民营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400张),即折算一个实际投资规模为1亿元的项目;轻资产类项目一个财务年度内实缴100万元税收或缴纳社保(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超60人的凭证,即折算一个实际投资规模为1亿元的项目。其他项目规模以此类推。 |
需提供装备购置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
服务业项目 |
新兴服务业 项目 |
主要指服务外包、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物联网服务、云计算服务、工业设计、文娱服务、环境服务、供应链管理、知识流程外包等领域的服务类项目。项目方提供一个财务年度内实缴100万元税收或缴纳社保(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超40人的凭证,即认定为一个1亿元项目。其他项目规模以此类推。 |
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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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业项目 |
如商业综合体项目,按照项目建筑面积自持部分确认项目规模,即亿元项目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项目折算限额不超过2亿元规模。 |
需提供土地出让招拍挂文件和签订的正式投资合同。 |
总部经济 项目 |
本年度新注册的总部经济项目按照企业一个会计年度内纳税的10倍计算投资规模,即一个财务年度内纳税1000万元计算一个1亿元项目,其他项目规模以此类推。项目折算限额不超过10亿元规模。 |
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