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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简介

不详  2023-08-11  南乐县人民政府网

  南乐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隅,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汉置乐昌县,北魏改昌乐县,五代后唐改为南乐县。属濮阳市辖区,面积624平方公里,南乐县人口已经为53万;下辖乡镇6镇6乡:城关镇、元村镇、韩张镇、福堪镇、千口镇、张果屯镇,谷金楼镇、西邵乡、寺庄乡、梁村乡、近德固乡、杨村乡。

  【自然地理】

  位置面积:南乐县地处华北平原中部,河南省东北边陲,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地理座标:东径115°0′42″~115°28′40″;北纬35°58′55″~36°22′6″。有大广高速、南林高速、106国道、341国道。县城西去古都安阳82公里;东到鲁西重镇聊城90公里;南距龙乡濮阳40公里,省城郑州266公里;北达首都北京480公里。

  南乐县东西长40公里,南北宽21公里,版图略呈长方形,总面积624平方公里。四方顶端位置:东起福堪镇刘吕村东0.5公里,西至元村镇涨汪村西1公里,南至杨村乡东侯村南1公里,北到梁村乡吴家庄村北0.6公里。

  地质地貌:南乐县境第三纪底板埋深在1500~3500米之间。第三纪以后至今一般为陆象沉积,整个地表由约1000米厚的黄土覆盖,处在渤海凹陷的西南部。县境东部是东(平)濮(阳)凹陷西北部的仰起端,西部为内黄隆起。据《濮阳市及邻区地震地质图说明书》载:南乐县境内有元村断裂。它是大名、南乐凸起与元村集拗陷的分界断裂,长44公里,走向北北东,倾向北北西,为正断层。

  南乐县属黄河洪积冲积平原,境内除西北、东南两黄河故道区有沙丘起伏外,地质坦荡,海拔在42米至50米之间,自西南略向东北倾斜,比降为1/4000。由于历史上大河曾多次过境泛滥,形成大小10处坡洼。面积较大者有西南境的西西坡,东南境的王窑坡及北中部马颊河北岸的小楼坡等。境内有海河水系的卫河、马颊河、徒骇河3条河流通过。

  气候气象:南乐县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影响,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雨集中,秋季凉爽日照长,冬季寒冷少雨雪。若用干湿季划分,每年的10月至下年的5月为干季,7月和8月为湿季,6月和9月为干湿过渡月份。年平均气温13.8℃,极端最高气温43.1℃,极端最低气温-21℃。无霜期205天左右。年平均日照时数2526小时,平均日照百分率为52%,是河南省日照高值区。年平均风速为2.7米/秒,常年主导风向是南风、北风。夏季多南风,冬季多北风,春秋两季风向风速多变。年平均降水量599.7毫米,最大降水量836.4毫米,降水量少的年份,仅306毫米。

  【历史沿革】

  西汉初,始置乐昌(治今南乐)县。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废乐昌县,其境东部属东郡东武阳县,西部属魏郡阴安县、繁阳县。三国时为魏国地,分属魏郡和阳平郡。晋,复置,更名昌乐县,县治与乐昌同垣,属魏郡,未久废止。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分魏县复置昌乐,属魏郡。北魏永安元年(528年)置昌乐郡,郡治昌乐县。东魏孝静帝天平年间(约535年)撤昌乐郡,昌乐县属魏郡。同时又分置平邑县(在今县城东北2公里处),亦属魏郡,北齐废。北周复郡,昌乐县仍为昌乐郡所辖。隋开皇初(581年),废昌乐郡,昌乐县改属魏郡。大业初(605年),废昌乐县入繁水县,属武阳郡。开皇十六年(596年),复置平邑县,大业初省入贵乡县。唐武德五年(622年),再置昌乐县,属魏州。武德六年(623年),昌乐县治由吴村北向东南迁至谷村一带(距今南乐县城西北10公里)。唐太宗贞观十八年(644年),省繁水县入昌乐县。五代梁贞明二年(916年),晋王李存勖避其祖父李国昌讳,以“新治在旧治南”故,易名南乐县。后唐,南乐属河北道兴唐府。后晋改兴唐府为广晋府,南乐县隶属。北宋初年属河北东路大名府。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九月,为避河患,赦令南乐县东迁今城。宋微宗崇宁四年(1105)年,改属开德府。金时属大名府。元属中书省大名路。明属中书省大名府,后改属北平布政使司大名府。清属盛京大名府,后改属直隶大名府。中华民国2年(1913年)属直隶大名道,民国17年(1928年)属河北省第十四行政督察区,1941年属冀鲁豫边区第一专署。同年,冀鲁豫边区辟设卫河县,将南(乐)大(名)公路以西划入。1946年撤卫河县,其地仍属南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乐县属平原省濮阳专区。1952年平原省撤消,南乐县划入河南省。1954年,安阳、濮阳两专区合并,改属安阳专区。1958年,新乡、安阳两专区合并,改属新乡专区。1960年,新乡、安阳分治,属安阳专区。“文化大革命”中改专区为地区,南乐仍属安阳地区。1983年9月,改属濮阳市。

  【经济发展】

  2021年,南乐县生产总值185.3亿元,增8.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9亿元,增长6.6 %;第二产业增加值53.5亿元,增8.1%;第三产业增加值92亿元,增10.4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9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3.5亿元。全县固定资产投资113.9亿元,增10.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12.4%;粮食总产量55万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780万元,比上年增1.2%,其中,税收收入50940万元,税比为6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852万元,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74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2亿元,增1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447元,增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530元,增10.7%。各项储蓄存款余额182.5亿元,其中,居民年末储蓄存款余额154.1亿元。

  【荣誉名片】

  中国仓颉文化之乡

  全国食品工业强县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国家生物基材料产业集群

  中国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先进县

  全国生猪调出大县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

  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

  全国秸秆养畜“十佳”示范县

  省级卫生县城

  省级园林县城

  全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优势区域

  全省职业教育强县

  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

  【政府网站】http://www.nanl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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