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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不详  2024-04-14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

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简介

办公地址

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85号计量测试所院内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632-5362806

传真

0632-5362806

邮政编码

277100

电子邮箱

szqstj@zz.shandong.cn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商务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年度计划。

(二)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负责省、市有关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

(五)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负责推进全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管理推进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区投资环境营销策划,参与拟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和参与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承担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枣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十二)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确定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利用区级网络平台统一发布投资促进相关信息。

(十三)拟订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全区投资促进工作;指导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等根据全区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并负责汇总、编报、下达;负责调研、收集、汇总、分析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十五)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吸引外商投资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外商投诉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六)负责建立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拟订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等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十八)承担区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政务公开、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内外贸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改革,研究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对外开放政策,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区商务运行情况的调度、分析、综合、通报。牵头负责商务指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组织起草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的规范性管理文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商务和投资促进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632-5362807

  (二)商务发展室

  职责:商务发展室主要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负责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按照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推进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同时,承担投资促进室的职责,负责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政策和发展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负责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投资环境营销策划,负责包装和推介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承担签约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枣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确定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协调外商投诉处理;组织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镇街投资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指导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等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商贸服务业、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规范流通领域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负责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产业园区和平台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促进电子商务推广应用。按照规定负责审核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推进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632-5362811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市中区招商引资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全区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严格落实全区招商政策、措施;收集、整理、发布招商信息;承担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目标。

  参与区级重大招商活动及全区大型招商洽谈活动。

  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中区商贸流通服务中心

  职责:协助落实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

  承担监测分析全区商务经济运行态势,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市场监测体系。

  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商贸流通行业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新兴流通服务业态的指导、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开展或参与流通产业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制订、修订流通领域相关政策和标准并宣传推广;协助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协助开展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办的商贸相关会展活动;举办、承办流通领域相关专业培训和研讨活动;承担中小企业商贸服务等财政资金项目评审协调工作;承办流通领域科技创新、开发、推广、交流和咨询等工作。

  为落实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供辅助;为机动车加油站监督管理提供业务咨询工作;承担建设和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协助推进全区各类市场经营行为和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的行业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协助制定和落实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推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为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工作提供辅助;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

  协助落实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枣庄市市中区委员会

  职责:承担接待市中区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工作;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安排外国有关组织、企业同本地区和本行业组织、企业及有关部门进行交流;为本地区本行业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承担推广介绍相关项目,为外商投资提供相关服务工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促进企业到国(境)外投资;开展促进中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承担在市中区举办贸易展览会辅助性工作,组织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

  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编辑、出版相关的报纸、刊物、电子出版物等。

  承担为企业提供服务工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的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承办企业委托的事宜;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及其他各类经贸活动,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开展其他经贸、投资促进业务。

  办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枣庄市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完成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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