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通过制定歧视性政策或暗箱操作,为企业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不得“新官不理旧账”,对历史遗留问题推三阻四或置之不理……日前,为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萍乡市印发《萍乡市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列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4个大类23条,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记者了解到,这份负面清单包含严禁不作为、严禁乱作为、严禁不廉洁、严禁不诚信四个方面。其中,在严禁不作为方面,该市明确指出,不得对应办事项无故刁难,故意不予受理或拖办缓办;不得对企业正当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得在落实惠企政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得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无故久拖不立、久审不结,办“人情案”“关系案”等。
萍乡市要求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时,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真心实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对违反上述负面清单、破坏全市营商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