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高新区是“中国稀金谷”核心区,也是全市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其前身是始建于2001年的赣县工业园,2013年获批省级高新区,2015年9月获国务院批复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2019年8月获批建设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园区由梅林、茅店、储潭三个组团构成,总规划面积125平方公里,现有企业366家,其中规上企业142家,高新技术企业71家。
发展势头强劲。升格国家级高新区以来,赣州高新区在全国高新区排名由142名升至109名,前移33位,在全省开发区排名由60名升至18名,前移42位,在全省7家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排位第2名。2021年实现营收355亿元,三年倍增行动一年完成。2022年,赣州高新区营收预计将突破500亿元,正朝着“科创高地、千亿园区”奋进,在江西省“2+6+N”产业发展总体部署和赣州市“1+5+N”产业发展布局中有色金属板块彰显高新担当。
区位交通优越。赣州高新区位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县区,15分钟车程内,有6个高速出入口;20分钟车程内,有赣州黄金机场、赣州国际陆港、赣州高铁西站、赣县高铁北站等交通枢纽。所在位置四省通衢,距广州、深圳、厦门、南昌、长沙等地400公里左右。京九、赣龙铁路,厦蓉、大广、兴赣高速穿境而过。随着京九高铁赣深段通车,即将开工的渝长厦高铁长赣段通车,赣州将与周边重要经济区形成2小时高铁经济圈,可辐射“赣粤闽湘”四省近70万平方公里,带动2亿多人口市场。此外,赣州国际陆港开通了到盐田港、广州港、厦门港“同港同价”的班列和直达欧洲班列,享有沿海港口同等的通关效率、通关成本。
政策红利丰厚。2021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指出推进“中国稀金谷”建设,在项目、资金、政策、产业、人才等各方面给予重磅倾斜,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政策延长到2030年。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鼓励类及优势产业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绿色上市通道。相比珠三角、长三角等地,水电、劳动力等综合成本要低三分之一左右。量身定制稀土和钨新材料及应用产业、招大引强等政策,在项目建设、固投、财税金融、企业上市、科技创新以及钨和稀土产品销售奖励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创新要素汇聚。赣州高新区是江西省研发创新主阵地、六大科创城之一,是国家自创区。形成了以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为核心的“两院四中心”创新平台,构建了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检测检验的全链条科创体系。“两院四中心”中,赣江创新院是中科院近十年国内唯一新增的国家科研机构,也是江西省第一个中科系统研究机构,目前聚集了一批稀土领域科技人才,已组建研究团队20个(其中院士团队8个),13个人才(团队)入闱省“双千人才”计划;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是全国唯一的稀土领域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集聚效应明显。赣州高新区坚持稀土和钨新材料及应用产业首位产业不动摇,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首位产业占比达73%,稀土磁性材料、稀土资源综合利用、钴金属年产能分别为6万吨、2万吨、3万吨,均占全国市场份额的1/3,是国内最大的稀土、钨产品加工基地。已形成稀土新材料及应用、钴镍为主的有色金属、钨精深加工及应用、先进智能装备制造四大产业集群,随着中科三环、江丰电子、腾远钴业、寒锐钴业、江钨集团、瀚川科技、康晋电气等一大批龙头企业落地,推动产业集群不断壮大。
服务便捷高效。推行“一窗办”。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并联审核、一站式办结,大大压缩了办理时限。社会投资类项目从审批立项至开工建设全流程审批总时限由120天以上缩减为45个工作日,工程竣工验收由70天以上缩减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一链办”。设立首位产业“全链审批”服务专区,为产业链企业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首位产业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工程报建、竣工验收等全流程“一链办理”。2020年,赣州高新区被评为全国营商环境“十佳园区”,2021年,在全省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中,取得了全省第4、全市第1的成绩。
【网址】http://gzgxq.ganzhou.gov.cn/
一、基本情况。
赣州高新区,是赣州市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位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赣县区,是“中国稀金谷”的核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级稀土钨新型功能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新材料(稀有金属)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规划总面积125平方公里。近年来,赣州高新区围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稀土产业集群”的战略目标,依托以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为主的“两院四中心”的科创体系,建设了稀金科创城和稀金产业城,形成了稀土新材料及应用、钨精深加工及应用、新能源材料、高端智能装备及稀土永磁电机产业等四大产业集群,倾力打造“中国稀金谷”,并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二、产业基础。
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初具规模,已落户中国稀土集团相关子公司、中科三环等稀土产业链企业;江钨集团、江丰电子等钨产业链企业;腾远钴业、寒锐钴业等锂电新能源产业链企业;瀚川智能、菲仕技术等以永磁电机为主的先进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链企业。形成了从冶炼加工、产品应用到检测检验、研发设计的完整产业链,钴产品产能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磁材产能已达全国市场三分之一,钨铁产能占世界市场的三分之一,预计2025年产业总营收达1000亿元。
三、招商重点。
重点发展稀土新材料及其应用、钨精深加工及其应用、锂电新能源、以稀土永磁电机为主先进智能装备制造产业。
四、投资成本(水、电、燃气、土地价格、厂房租金等);
五、优惠政策。
(一)国家政策:
1.《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①推进“中国稀金谷'建设,研究中重稀土和钨资源收储政策;②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与革命者区合作,共建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国家钨与桥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创新平台,研究建设稀土绿色高效利用等重大创新平台;
2.《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三十四)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
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①鼓励类产业、优势产业进口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②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享受贫困地区上市绿色通道,“即报即审,审过即发”。
(二)市级政策
1.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企业实施产业上下游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引入战略投资者、兼并收购科研机构和企业技术创新资源,收购境外资源、优质资产、优势品牌和营销网络等并购重组类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2亿元以上的技改升级项目,符合产业基金投放条件的,可按不高于并购重组资金(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的比例向企业提供直接股权投资,或按不高于70%的比例向企业提供市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对企业实施并购重组,按企业资产增值额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县(市、区)首位产业内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首次突破5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首次突破10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关于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市府办字〔2023〕4号),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整合省、市奖励政策,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力度。市本级企业上市扶持专项引导资金从每年3000万元调增到4000万元,并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1)加大企业境内上市奖励。对与证券公司签约的拟境内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其中,完成股改奖励200万元;在江西证监局完成辅导备案奖励300万元;成功上市奖励600万元(以上奖励含省级财政奖励市政府的500万元企业上市奖励资金)。(2)提高企业境外上市奖励,对在境外首次发行上市企业按照实际募资金额(按人民币计算)的4%(省、市财政各奖励2%)给予最低2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3)市财政对企业新三板挂牌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对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享受股改奖励政策,并由市县财政按1:1报销挂牌初费。(4)对在境内重组上市(借壳)并完成注册地回迁企业,参照境内上市奖励政策;迁址企业与本地企业享受同等上市奖励政策,并按“一事一议”方式由受益财政对迁址企业、引入迁址企业关键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各县(市、区)要出台本地区企业上市奖励措施,形成省、市、县三级奖励政策叠加效应。(5)对辖区上市公司再融资落户我市的,由受益财政按募投金额落户本地的1‰奖励其高管人员,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全市稀土钨产品销售奖励办法(暂行)》,对赣州稀土集团下属南方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稀土产品(不含稀土原矿)实施价格补贴,对销往市内生产企业的产品,按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的1%进行补贴,全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销往市外生产企业的产品,按销售收入的0.5%进行补贴,全年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稀土永磁电机产品按销售收入的2%进行奖励。统计周期内,单个企业市级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市级财政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若经审核后市级奖励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则对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同比例调减。对涂层数控刀片产品,按销售收入的2%进行奖励;对钨硬质合金产品(不含涂层数控刀片),按销售收入的1.5%进行奖励;对热喷涂合金粉产品,按销售收入的1%进行奖励。统计周期内,市级财政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若经审核后市级奖励资金总额超过1500万元,则对企业获得的奖励资金同比例调减。
4.《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一档: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12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二档: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09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三档: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按年用电量给予0.06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电价补贴主要由受益财政负担,市级给予一定支持,具体比例由市、县两级财政按2:8共同负担(市本级企业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区级政策
1.《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稀金谷”产业招商政策的通知》(赣区府发[2022]1号),设备补贴最高5000万元、上市奖励最高2000万元、无尘车间装修补贴最高1500万元、厂房建设补助每平米最高300元、对永磁电机等产品给予2%的销售奖励。
2.《赣县区人才政策15条意见(试行)》的通知(赣县发[2021]14号),产业领军人才“8个2000万”等一系列扶持政策。
3.《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赣区府发[2022]2号),在科创平台建设、企业培育、研发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4.其他政策:可享受“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百福工业贷”、“科贷通”等政策贷款,对行业知名企业项目或财税贡献型的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国家千人计划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扶持,对成功引进项目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按照我区奖励办法,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评为精县区“荣誉市民”的可享受赣县区“荣誉市民”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固话,手机和电子邮箱)。
罗先生,13970702657(手机),07974446691(固话),gzgxqzsj@163.com(邮箱)
江女士,13507078223(手机),07974442569(固话)
陈女士,15727750807(手机),07974442569(固话)
(信息来源:江西省商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