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64号)、《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发〔2010〕8号)精神,组建新余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服务业、口岸等工作。正处级。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服务业、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服务业、口岸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二)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现代服务业、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开放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四)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市场垄断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的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及药品流通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报废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八)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和协调出口加工区工作。
(九)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审核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十)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利用外资和引进市外资金工作,组织拟订优化投资环境的措施,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市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有关工作,为来余投资者及在余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三)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外地驻余商会、驻余办事机构和我市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指导我市商务领域商会、协会、学会和贸促会的工作,指导我市商务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市政府驻外机构引进资金和经济协作业务工作,负责对口支援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四)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投资工作,依法核准、推进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事务。
(十五)负责指导、协调、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相关工作;负责口岸管理、口岸物流、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开辟陆路、水路口岸通道的协调工作,负责推动“大通关”建设,协调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推进口岸作业区建设并组织验收,组织口岸集疏运工作,协调口岸通关中各有关方面的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科室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中心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文电、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等工作。做好企业改制、信访、综治、普法等工作。组织协调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等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的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相关事项。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材料、领导讲话。统筹负责涉及全市性商务工作综合事务。统筹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相关行业电子商务应用。
2.市场管理科。牵头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监管体系,组织协调市场专项整治,推动建立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商务诚信和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助管理流通领域的药品流通相关工作。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牵头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调控体系,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促进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按分工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并承担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推动流通业发展,负责我市企业省老字号、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推动连锁经营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商贸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拍卖管理。
3.商贸发展科。牵头建设、完善国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城镇商业网点布局。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职责分工管理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牵头拟定全市会展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按规定对全市展会活动进行管理。
4.对外贸易科。负责全市执行国家外贸政策,拟订和实施外贸规划战略、政策措施,规范外贸秩序。负责国际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外贸领域境内外展览、展销和展示等活动,承担与国(境)外的相关交流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际服务贸易相关促进活动,做好加工贸易促进工作。负责贸易救济调查应诉、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做好跨境电商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外贸备案登记、运行统计、预警和出口信用保险等工作。承担市进出口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进出口贸易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5.投资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利用外资及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备案相关工作,并指导县(区)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和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牵头负责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服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企业投诉有关工作。负责对口支援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市政府驻外机构引进资金和经协业务工作。负责外省驻余商会、驻余办事机构和我市驻外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6.经济合作科。负责拟订我市“走出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和管理对外投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和对外劳务合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走出去”企业境外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市内企业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相关资格的审核、转报、监督、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企业申请对外援助成套项目资格和对外援助物资项目资格的转报、协调工作,负责接受国际无偿援助业务。指导和协调我市境外企业商协会工作。
7.口岸科(市口岸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口岸管理、口岸物流、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铁路、公路、水运口岸(含作业区、特殊监管区等)的申报、建设、验收、管理。负责协调开辟铁海联运、公路、水运口岸运输通道,推动“大通关”建设,协调口岸集疏运、协调口岸通关相关工作关系,牵头负责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自贸区等开放平台的指导协调和申报,负责指导“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使用,发布相关政策法规。
8.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办公地址:新余市仰天岗东大道69号
四、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0-6441411、6451583;邮编:338000
六、负责人姓名: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