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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不详  2022-08-27  网络

xx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意见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开放兴市战略,抓紧抓实招商引资工作,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进一步明确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强化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例会,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组长每月主持召开1次例会暨调度会,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研究招商引资支持政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协调解决重大招商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由市经济合作外事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建立产业招商机制

  围绕产业功能区定位,建立以市经济合作部门统筹,各产业招商小组牵头,产业功能区为载体的产业招商模式。成立先进制造、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现代服务业、医疗康养、文旅教体、现代农业、基础设施7个产业招商小组。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市级有关部门、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产业招商小组“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名市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产业功能区、一支招商队伍、一套招商支持政策、一本招商地图,开展精准招商。瞄准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重点区域及欧美日韩等重点国家,精准对接行业龙头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壮大产业集群。

  三、建立项目信息联动机制

  由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及市级部门参与,广泛收集招商项目信息,搭建信息联动平台,形成项目信息收集、筛选、传递、跟踪全过程畅通的工作机制,纳入目标考核。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及市级各部门及时向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招商项目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产业招商小组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信息研判并明确项目“首谈地”。试行全市范围内招商项目流转及考核指标分享办法,因项目“首谈地”落地条件难以满足的,由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后安排流转,由“首谈地”和注册落户地按3∶7比例分享项目签约资金、到位资金等考核指标;按1∶9分享税收,待省上出台成德眉资税收分享政策后参照执行。

  四、建立项目评审机制

  市产业招商小组牵头重大项目评审,组织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市级有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对重大项目进行评审,由市级产业主管部门出具评审意见后报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并报组长、副组长确定是否上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其他招商项目的评审由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负责。

  五、建立项目谈判签约机制

  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谈判签约工作由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市产业招商小组牵头,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具体负责,各要素保障部门及行政审批部门协同推进,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项目在洽谈、选址、政策支持、落地等过程中的问题。加强投资协议合法性、优惠政策、投资方权利义务审查,以市政府名义签署的投资协议需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招商项目的推进落地,由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负责。

  六、健全项目履约机制

  项目签约后,由项目载体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牵头,政务服务大数据部门会同发改、经信、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流程,限期办理审批手续。各载体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条款制定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时序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确保项目如期开工、按期竣工和投产运营。各载体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负责制定相应产业项目履约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履约考核。对严格履约的项目,各载体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按照协议约定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事实上已完成投资但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经济条款的项目,协助企业开展二次招商,引入合作伙伴,促进项目转型升级;对投资者严重违约的项目,按协议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退,严控资源的闲置浪费。强化土地、厂房、融资、人才、技术等保障措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七、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建立全市“1+N”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由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牵头优化制定全市普惠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由市产业招商小组牵头,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及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围绕工业“5+N”、服务业“4+X”、农业“6+3+1”产业,在对现有国、省、市相关产业政策进行梳理整合基础上,提出更有针对性、吸引力的产业招商优惠政策,报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实施委托招商,加强与海内外投资促进机构、经贸合作服务机构、境内外商(协)会、中介组织的沟通合作,以市场化手段收集投资信息、推动项目引进。由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牵头,研究制定委托招商奖励办法。

  八、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内设机构,按产业分类优化投资促进科室设置,突出主责主业。组建市投资促进中心,采用市场化方式选聘一批专业人才,充实到专业招商团队。优化驻外分局设置,保留北京、上海分局,将广州分局调整为深圳分局,撤销厦门分局,新设成都分局,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驻外分局工作,市投资促进中心聘请专兼职雇员,开展驻点招商、专业招商。加强招商队伍培训,提高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九、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全力保障优惠政策兑现,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要将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产业扶持所需资金等纳入年度预算,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对经考核严格履约的项目,按时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统筹调度财力,优先保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客商接待、驻点招商等工作经费,市产业招商小组、驻外分局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组建市产业投资集团,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对优质产业项目可采取参股、跟投等方式给予支持。

  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

  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实施招商引资擂台赛,坚持每月对擂台赛得分排名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将招商履约项目在项目路演拉练活动中展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力度,突出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招商项目承接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对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设立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专项,分值为20分,招商引资年度考核结果与市对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班子年终目标绩效奖挂钩,并对招商引资工作相关责任人个人目标绩效奖进行奖惩。市级部门考核实行加分或扣分制,加分或扣分不超过3分。将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纳入市级领导、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和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推进工作不力,特别是在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工作中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xx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2.xx市产业招商小组工作方案

  3.xx市招商引资信息联动工作机制

  4.xx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xx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7日

  附件1

  xx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力度,优化决策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形成“全市一盘棋”招商新格局,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职责、工作机制等进行调整完善,具体如下。

  一、职能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普惠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二)研究全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三)研究分析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环保指标、建设模式和运营模式,评估项目落地条件和综合效益,确定项目是否引进,如何引进。研究拟定全市重大引进项目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推进各项优惠政策及举措的落实。协调解决重大引进项目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

  (四)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在项目引进、实施过程中发挥审核、协调、服务作用,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二、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政策、重大投资促进活动、重大招商项目推进,决策相关事项。

  (一)参会人员

  除领导小组成员外,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邀请相关市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参加会议。

  (二)会议议题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梳理议题,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组长同意后上会。

  (三)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及会议召集: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组长原则上每月上旬召开,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每季度召集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召开。

  2.会议议程:一是招商引资工作、重大招商项目情况汇报;二是交流讨论,由相关职能部门就涉及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上意见建议作总结发言并决策相关事项。

  3.后勤会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后勤会务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

  4.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撰写会议纪要,报会议召集人签发。

  三、督查督办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委目标绩效办根据会议纪要对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成效不明显,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切实保障决策执行到位,落到实处。督查通报结果,作为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2

  xx市产业招商小组工作方案

  为实施开放兴市、产业强市战略,推动产业功能区建设,建立以市经济合作部门统筹,各产业招商小组牵头,产业功能区为载体的产业招商模式,全市成立7个产业招商小组。市产业招商小组主要负责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即一名市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产业功能区、一支招商队伍、一套招商优惠政策、一本招商地图,开展精准招商;指导帮助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研判产业形势政策,研究对应功能区产业链相关目标企业,精准拟定招引对象,包装策划招商项目、收集投资信息、研判评估项目、推进项目签约落地。根据工作需要,可抽派2-3人协助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开展项目洽谈。各产业招商小组年工作经费3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拨付到产业招商小组牵头单位,用于项目洽谈、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成立相对应的产业招商小组,在市产业招商小组的指导帮助下,落细落实招商项目各项具体工作,从而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产业招商、精准招商。

  一、先进制造产业招商小组

  组 长:市委分管工业领导

  副 组 长:市委联系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税务局、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有关负责同志

  招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鞋服等产业项目的招引。

  二、生物医药食品饮料产业招商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工业领导

  副 组 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税务局、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有关负责同志

  招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生物医药、食品饮料等产业项目的招引。

  三、现代服务业招商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服务业领导

  副 组 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税务局、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有关负责同志

  招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和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现代物流、商贸等产业项目的招引。

  四、医疗康养产业招商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卫生教育领导

  副 组 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税务局、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有关负责同志

  招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和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医疗、健康、养老等产业项目的招引。

  五、文旅教体产业招商小组

  组 长:市委、市政府分管文旅领导

  副 组 长: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成 员: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税务局、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临空经济区有关负责同志

  招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和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产业项目的招引。

  六、现代农业产业招商小组

  组 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领导

  副 组 长: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市税务局、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临空经济区有关负责同志

  招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现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招引。

  七、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小组

  组 长:市委、市政府分管住建领导

  副 组 长: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高新区、临空经济区有关负责同志

  招商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经济合作外事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城市建设、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引。

  附件3

  xx市招商引资信息联动工作机制

  为强化招商服务工作精细化管理,创新招商引资信息工作机制,整合招商资源及项目信息,构建全市统一、规范、高效、共享的信息联动平台,实现工作的信息化、集约化、动态化,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项目信息收集

  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市级各部门广泛利用各种渠道捕捉各类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在核实信息情况后录入“xx市招商引资信息联动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

  (一)信息类型

  1.产业化项目信息:与xx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相契合的产业化项目信息。

  2.企业投资意向信息:国(境)内外知名企业拟投资xx市或赴xx市实地考察的信息。

  3.高端人才信息:国(境)内外高端人才或企业高层联络方式及其引领的技术、项目等信息。

  (二)信息来源

  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商协会:由农业农村、经信、商务、文化广电旅游、经济合作等部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商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获取信息。

  2.省、市招商平台:借助省、市相关驻外招商平台,由我市派驻京、沪、粤、蓉等重点区域的常驻工作人员定向定点收集和对接信息。

  3.本市企业:在服务本市辖区内已落户企业的同时,与企业保持长期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收集有关信息。

  4.主动对接:招商小分队主动参访、招商洽谈或邀请企业赴我市考察获取的信息。

  5.其他形式:借助参加展会、经贸活动、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民间个人等形式,扩大信息收集渠道。

  二、项目信息研判

  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招商信息后,会同市产业招商小组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项目信息研判,通过研判初步决定引进的项目转入谈判阶段,明确项目“首谈地”,提出项目推进建议。

  三、项目信息管理

  由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云平台”管理及维护工作,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及市级各部门确定专人报送,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互通共享。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周整理汇总项目信息情况。

  (一)专人负责报送。在未明确选址前,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首问单位为责任主体;在明确选址后由项目载体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为责任主体。责任主体须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项目信息。

  (二)项目信息动态管理。按储备、在谈、签约、开工、建成及投产(投运)五个阶段对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在各阶段做好服务,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切实提高项目“签约率”及“履约率”。

  (三)项目流转分享机制。试行全市范围内招商项目流转及考核指标分享办法,因项目“首谈地”落地条件难以满足的,由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后安排流转,由“首谈地”和注册落户地按3∶7比例分享项目签约资金、到位资金等考核指标;按1∶9分享税收,待省上出台成德眉资税收分享政策后参照执行。

  附件4

  xx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

  为进一步理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评审工作机制,健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评审制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评审对象

  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社会事业项目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基础设施项目(不包括纯房地产)投资总额20亿元以上的项目;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50强投资的项目;其他需市上统筹支持的项目。

  二、评审内容

  (一)产业要求。主要评审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是否具有市场前景情况。

  (二)投资情况。主要评审投资业主实力、行业地位、自主知识产权、项目风险、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

  (三)环保情况。主要评审项目与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的符合性。

  (四)安全情况。主要评审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等。

  (五)能源情况。主要评审项目能源消耗、用能保障等。

  (六)规划、用地情况。主要评审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所需用地是否符合供地相关规定等。

  (七)配套条件。主要评审项目相关配套要求。

  三、评审流程

  (一)组织评审:7个市产业招商小组分别牵头主审相关产业招商项目;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主审跨行业项目。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招商项目,需邀请行业专家参加评审,并充分听取专家意见。

  (二)完成评审:各产业招商小组完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评审后,由市产业主管部门出具评审意见,并将评审意见报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并报组长、副组长确定是否上市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审定。其他招商项目的评审,由各县(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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