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区隶属黑龙江省鹤岗市,原名兴山市,是鹤岗市的发祥地,文化发源地、经济发展肇兴之地,域内有森林、煤炭、温泉等自然资源,有东北电影制片厂旧址、兴山军事要塞遗址等人文资源,现为鹤岗市的一个区。
兴山区位于鹤岗东北部,地处边塞,地理位置极为重要,南拱鹤岗全市,北扼黄金古道,蒹挟“兴山要塞”,东枕小兴安岭余脉,西揽三江平原,平均海拔200米上下,北部高山可达400米以上。东以石头河与东山区为界,南至兴山路与向阳区为邻,西起北山白灰窑一带与蔬园乡相连,北达青岭林场。
全境属丘陵地带,区域面积26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8平方公里,实际居民居住面积仅8平方公里,呈带状分布。区内常住居民20223人,有沟南、沟北、北大岭3个街道办事处、6个社区,含满、回、汉等8个民族,是鹤岗市历史最久的一个行政区。
【行政区划】
兴山区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
沟南街道办事处
为民社区、利民社区
沟北街道办事处
育英社区、兴发社区
北大岭街道办事处
岭南社区、岭北社区
【史志地情】
1918年兴华煤矿公司开矿挖煤,始称兴华矿山,简称“兴山”。头道沟子及南北工棚子是最早的居民区,隶属汤原县管辖。
1927年1月,矿山至莲江口铁路建成通车,随着煤矿的发展,人口集聚,商贾渐兴,逐步形成集镇。
东北沦陷后,初隶矿山保。
1938年改隶兴山街。
1939年6月划归鹤立县管辖。
1945“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设置兴山区,隶属兴山市管辖。
1948年撤销兴山区。
1949年11月,改隶鹤岗市管辖。
1954年设立兴山街道办事处。
1958年11月改称兴山经济区。
1960年12月10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设立兴山区。
1966年8月31日,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改称红卫区。
1980年4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兴山区名称。
【政府网站】http://www.hgx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