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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商务局

不详  2023-10-23  伊春市人民政府网

  机构名称:伊春市商务局

  办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区兴安街3号人民政府7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8—3878232

  传真号码:0458—3878786

  邮政编码:153000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开放、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对外开放、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拟订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全市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落实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监督管理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处理全市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信息报告指导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外商投资情况的统计、分析、考评和年报。负责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工作。组织境内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指导区域合作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情况的统计、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四)拟订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市对俄、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活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负责边境贸易重点商品专营权的咨询、协助工作。

  (十五)牵头拟订全市经济类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全市相关工作。牵头综合全市开发区(含经济类和科技类)情况。负责全市口岸运行管理、对外联络、综合协调和发展建设等相关工作,牵头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十六)研究拟订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对口部门做好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指导全市各类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本行业领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商务局应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市商务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3.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市商务局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信息报告指导工作。(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要商品市级储备计划建议,市商务局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梁晨。联系电话:0458-3878232

  (二)综合法规科。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条约,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拟订全市商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化流通方式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商务领域年度目标调控、运行情况监测分析、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受理商务领域投诉举报工作。负责人:吴限志。联系电话:0458-3878102

  (三)财务科。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编报及预算下达、日常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人:杨越。联系电话:0458-3878203

  (四)市场秩序和调节科。拟订全市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和直销行业管理。承担商务行政执法和流通领域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人:付丽荣。联系电话:0458-3878206

  (五)市场体系建设科。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及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人:钟锐。联系电话:0458-3878231

  (六)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流通科。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和公共平台建设。负责全市两用物项及相关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商贸“老字号”保护与促进。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人:刘喜朋。联系电话:0458-3878132

  (七)区域合作发展科。

  拟订促进全市商务领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市际间经济合作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国内区域合作领域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人:关培枫。联系电话:0458-3878092

  (八)投资指导服务科。拟订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开发和“项目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县(市)区内资招商引资考评工作。负责人:张旭。联系电话:0458-3878033

  (九)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科。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相关上报工作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等对外贸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加工贸易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贸易促进活动的监督和综合协调,统筹与贸易促进有关的各类展会等商务活动,承担成果跟踪和绩效评估等工作。承担全市会展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的指导管理并开展相关交流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非俄)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会同市内有关部门承担对外(非俄)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和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援助有关工作和全市境外(非俄)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执行多双边和区域经贸政策并处理相关事务。组织参加国际会议及境外大型商务活动,承担商务外事相关活动的协调联络。联系国际组织和境内外商务机构。管理多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承担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人来华商务(工作)签证和外经贸出国(境)团组的咨询工作。负责人:于晨旭。联系电话:0458-3878100

  (十)对俄贸易合作与口岸管理科。拟订全市对俄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俄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管理。配合国家、省实施边境贸易商品配额申报、下达和监督管理。指导对俄贸易主体、边境地区进出口商品市场的培育和企业能力建设。负责对俄贸易市场开拓。承担国家、省政府、市政府与俄政府或俄地方政府开展合作机制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对俄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俄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指导管理并开展相关交流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俄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会同市内有关部门承担对俄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和对俄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指导和管理全市在俄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承担与俄罗斯毗邻州区定期会晤机制下经贸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水、陆、空口岸工作。拟订全市口岸、电子口岸发展规划及全市口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计划。协调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负责全市口岸开放、关闭、退出报批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口岸工作。开展口岸对外联络和国际间合作。督促检查口岸安全联合防控工作制度落实。负责人:李月姝。联系电话:0458-3878268(十一)外资管理科。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来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信息报告指导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承担对欧洲、美洲、大洋洲、东南亚及日、韩等国家及对港澳台地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县(市)区外资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工作。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全市对港澳台地区经贸工作,协调处理经贸领域相关问题。参与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洽谈活动。负责人:张庆琪。联系电话:0458-3878205

  (十二)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牵头拟订经济类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牵头综合全市开发区(含经济类和科技类)情况。承担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申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牵头负责开发区申报审核、分类综合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人:安伟。联系电话:0458-3878272

  (十三)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对外合作与交流及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开展全市电子商务领域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人:汪宝华。联系电话:0458-3878103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指导全市各类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电话:0458-387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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