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人@ZSR - 助力招商引资工作 | 致敬招商引资工作者! 首页 > 招商站群 > 辽宁 > 招商载体 > 正文 返回 打印

辽宁省盘锦市简介

不详  2023-09-24  盘锦市人民政府网

  一、历史沿革

  1982 年,由辽宁省、营口市联合组成的文物普查队在本域内的盘山县沙岭镇、高升镇及双台子区城郊乡的梁屯等地发现 7 处新石器时期遗址。先后出土石斧、细石器及红山文化的典型代表——彩陶片等文物。经 1983 年 复 查 及 碳 十 四 测 定,5000 年前境内就有人类在此刀耕火种。据史料记载和专家考证,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 195 年),在域内设置房县,西晋撤销。南北朝时期,属北魏的营州,后为高句丽占领。唐平定高句丽后,归渤海国显德府。辽代,本境属显州奉先军。金、元、明、清各朝代,本境分别属广宁府、路、卫、县。其中,清顺治元年(1644 年),设海城县,境内的南部区域归海城县管辖;清嘉庆十八年(1813 年), 设置新民厅,现境内的东北部分地域归新民厅管辖。清开国后,在域内北部设放牧官马场,后在盘蛇驿设总管衙门。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 年),对牧场进行勘丈,划恭、宽、信、敏、惠五段。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 年),在境内设置盘山厅。1913 年改为盘山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 年 1 月),盘山县民主政府成立,先后隶属辽宁省第五专区、第二专区管辖。同年 8 月,盘山县划归辽宁省直接领导。1949 年4月盘山县隶属辽西省。同年在大洼县境内成立盘山农场,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农林部,1950 年盘山农场改为辽西省盘山第一稻田农场。1953 年 2 月,盘山第一稻田农场改为盘山机械农场,1955 年改为辽宁省盘锦国营农场管理局。1956 年 2 月,盘山县划归辽阳专署领导。1956 年 11 月,盘锦国营农场管理局改为盘锦农垦局,直属农垦部。1961 年 4 月,在盘锦农垦局管辖地区设置盘锦区人民委员会,归营口市领导。1962 年 4 月,辽滨苇场所属的大辽河东岸苇田划给营口县和海城县。1966 年 1 月,盘山县与盘锦农垦局合并为盘锦垦区,试行政场合一制,直属辽宁省。1968 年 8 月,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营口市曙光人民公社(营口市河北街)划归盘锦垦区;将辽宁省石山种畜场划归盘锦垦区。10 月,东郭、羊圈子苇场划归盘锦垦区。12 月,将台安县划归盘锦垦区。同月,盘锦垦区辽滨苇场所属西炮台苇田作业区(包括海水养殖)划归营口市;营口市西市区所属曙光公社、河北小学、河北苇席厂、西市苇席社河北生产点、河北苗圃划归盘锦垦区;田庄台造纸厂、田庄台煤炭经理部、河北商店、河北粮店、河北旅社、河北大车店、河北饭店、中医院河北门诊部、河北渡口划归盘锦垦区。1970 年 1 月,在盘锦垦区内分设盘山区和大洼区(县级)。同年 7 月 15 日,将盘锦垦区改为盘锦地区,辖辽河油田、盘山区、大洼区、台安县和新生农场,实行地辖县、区制。1975 年 11 月,盘锦地区与营口市合并。原地区所辖盘山区、大洼区改为盘山县、大洼县,均属营口市辖。同时将台安县划归鞍山市。1978 年,将原营口市河北街从辽滨苇场划出,归营口市西市区管辖。1984 年 6 月 5 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盘山县,设立盘锦市(地级),直属辽宁省。

  1984 年 7 月 27 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以辽政发〔1984〕116 号文件,向营口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辽宁省设立盘锦市的批复》的通知,委托营口市人民政府协助筹建盘锦市。同年 9 月,成立盘锦市筹备领导小组。1985 年 3 月,石山种畜场划归盘锦市。1986 年 11 月, 以辽政发〔1986〕120 号文件批示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盘山县建制和盘山区更名的请示:(一)撤销盘锦市郊区,恢复盘山县,以原盘锦市郊区的行政区域为盘山县的行政区域。(二)将盘锦市盘山区更名为双台子区。盘锦市辖两个区、两个县,即双台子区、兴隆台区、盘山县、大洼县。2016 年 3 月 20 日,国务院批准〔国(2016)53 号〕大洼县撤县设区。至此,盘锦市下辖三个区、一个县,即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盘山县。(2022年年鉴)

  二、行政区划

  盘锦于1984 年 6 月建市,地处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地势平坦、多水无山,全市土地 面积 4062.34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 1425 平方公里,海 岸线 107 公里,是中国“最北海岸线”。盘锦素有“九 河下梢”之称,境内共有自然河流 21 条,河流总长 634 公里,总流域面积 3570 平方公里。下辖盘山县、 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共 21 个镇、27 个街道,285 个村、253 个社区。2022 年末常住人口 139 万人,户籍人口 129.3 万人。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 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蝉联全 国平安建设“长安杯”。 (信息截止2023年1月31日)

  三、自然概况

  【地理位置】

  盘锦市位于辽宁省西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东、东北邻鞍山市辖区,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 西北邻锦州市辖区,南临渤海辽东湾。地理坐标为北纬40°39′—41°27′、东经121°25′— 122°31′。总面积4062.34平方公里。(2022年年鉴)

  【气候条件】

  盘锦地处北温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温度适宜,光照充裕。2021年,全市平均气温10.3℃,较常年偏高0.9 ℃,较2020年偏低0.1℃,为有气象记录以来第六高值(2014年、2017年及2019年同为10.6℃,2007年和2020年同为 10.4℃)。 2022年,全市平均气温10.5℃,总降水量895.7毫米。(盘锦市气象局提供)

  【地势地貌】

  盘锦属华北陆台东北部从“燕山运动”开始形成的新生代沉积盆地,经过漫长历史年代的河流冲积、洪积、海积和风积作用,不断覆盖着深厚的四系松散沉积物。地势地貌特征是北高南低,由北向南逐渐倾斜,地面平坦,多水无山。(2022年年鉴)

  【河流水系】

  盘锦市境内有大、中、小河流21条,河流总长634公里,总流域面积3570平方公里。其中,大型河流4条:辽河、大辽河、绕阳河、大凌河;中小河 17条:锦盘河、沙子河、月牙河、南屁岗河、鸭子河、丰屯河、旧绕阳河、大羊河、外辽河、新开河、张家沟、东鸭子河、西鸭子河、潮沟、小柳河、太平河、一统河。现有中小型平原水库7座,水库总库容1.51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02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总量达到3.3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43亿立方米、地下水0.93亿立方米。(2022年年鉴)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盘锦土地面积共 4062.34 平方公里。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包括农用地 2275.71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 585.88 平方公里、未利用地1200.75 平方公里;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570.49平方公里,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127.8平方公里。全市海域面积1425 平方公里,海岸线长 107 公里,滩涂面积 392 平方公里。

  矿产资源:盘锦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井盐等矿藏资源,辽河油田总部坐落在这里,原油稳产在1000万吨/年。2022年,水稻种植面积164.6万亩、产量105万吨,盘锦大米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河蟹养殖面积174.6万亩、产量8万吨;蟹稻综合种养面积92.3万亩。盘锦大米、河蟹、河豚、泥鳅、碱地柿子5种农产品被国家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截止2023年1月31日)

  湿地资源:盘锦拥有“天下奇观”5A级景区红海滩、世界上植被类型保持完好的最大芦苇荡,除水稻田以外的各类湿地面积达2496平方公里,其中自然湿地2165平方公里、人工湿地331平方公里,湿地保护面积1240平方公里、占自然湿地的57.3%;总面积800平方公里的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列入世界重要湿地名录,栖息各类野生动物477种,是丹顶鹤南北迁徙的重要停歇地、全球黑嘴鸥最大种群的繁殖地、斑海豹重要产仔地。2022年,盘锦正式入选国际湿地城市。(信息截止2023年1月31日)

  芦苇资源:主要分布于大辽河口至大凌河口海岸线以北地段的辽滨、赵圈河、羊圈子、东郭等处。主要用于造纸原料,占辽宁省芦苇总产量的50% 以上。自 1960 年始,加强对芦苇生产的管理,变芦苇的自然生长为人 工科学培育。仍有近万公顷的沼泽荒滩可开垦成苇田。

  水产资源:盘锦市南部沿海,15米等深线以内浅海水域约 20 万公顷,鱼、虾、蟹资源蕴藏量约 4—5 万吨,占辽东湾蕴藏总量的 70%。其中 3 米等深线以内沿岸浅海水域约 1.9 万公顷,海贝类蕴藏量约 2.7 万吨。滩涂面积3.92 万公顷,天然饵料丰富,适宜发展对虾、贝类。其中,可用于养殖对虾的面积 1.34 万公顷,可用于贝类养殖的面积 1 万余公顷。素有“盘锦文蛤库”“渤海金滩”之誉的大洼县二界沟蛤蜊岗资源面积 0.77 万公顷,号称“天下第一鲜”——文蛤的产量在 1.5万吨以上,是辽宁省著名的文蛤出口基地。淡水水域 15.3 万公顷,水中浮生物、水生植物丰富,有利于发展淡水养殖。近年稻田养殖独具特色。

  森林草原资源:全市林地面积11643.75 公 顷。全市森林蓄积量 158.98 万立方米,林分面积 8182.89 顷。盘锦市有天然草原面积 3056.538 亩,均在盘山县石新镇境内,类型为打草场,其中三等五级面积 706.5 亩、四等二级 739.5 亩、四等八级 1610.53 亩。(2022年年鉴)

  【产业发展】:盘锦石化及精细化工、粮食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能源装备制造、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乡村振兴产业等多元产业协调发展。其中,依托丰富的油气资源,兵器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辽河储气库群等重大项目正在加速实施,形成了乙烯、丙烯、C4和芳烃四大化工全产业链布局,2022年原油加工量2632.6万吨,乙烯产量145.3万吨,塑料树脂产量215.1万吨,精细化工中试基地成为全省首家典型示范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取得重要进展。年粮食中转能力达到1200万吨、加工能力达到800万吨,水稻、大豆、水飞蓟精深加工和生物医药4大产业链已经形成,建设东北粮食储运集散中心和精深加工产业基地迈出重要步伐。具有完备的石化装备、海工装备等装备制造业产业链,正在努力打造细分领域国内领先的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基地。(信息截止2023年1月31日)

  四、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394.3亿元、总量全省第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4亿元、总量全省第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3亿元、总量全省第五,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6396元和23057元、收入水平分别位居全省第三和全省第二,主要经济指标总量稳居全省前列。

  全面落实国家及省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及时出台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10条政策,深入开展“千人助千企”活动,累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50多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3%。支持央企改革创新发展,辽河油田、华锦集团、辽河石化、北沥公司四大央企产值同比增长19.3%,占全市规上工业比重由2021年的28%提高到33.5%。实施民营企业培育计划,完成“小升规”18户,获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8户,中蓝光电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实施统筹发展和安全十五项重大工程,期盼多年的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即将开工,辽河储气库群日注气能力全国最大、采气能力再创新高,金发科技ABS项目一期竣工投产,百思特达氮化镓半导体芯片项目投产运行,全年开复工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609个,竣工245个。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广厦艺术街、百年福街入选首批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坚持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重点实施产业链培育提升行动,23家头部企业带动150家关联配套企业融通发展,12条重点产业链集聚项目235个,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东北粮食集散和精深加工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取得重要进展。精细化工中试基地6个中试项目实现本地产业化、7个项目顺利实施,成为全省首家典型示范基地。盘锦高新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平台、宝石花人才中试基地交付中心建成投运,新实施重点科技项目12个,在全省高新区绩效评价中排名第二。全市新培育雏鹰、瞪羚等创新主体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43%,新建产学研联盟40家,4个项目列入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榜单。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全省第三。实施盘锦英才计划,落户“带土移植”项目10个,引进各类人才3165人。新增数字化车间3个、智能工厂2个,辽滨5G智慧园区成为东北首个国家级智慧化工示范园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5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智新小微企业园获评国家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全市市场主体达到14.1万户、增长6.8%。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73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施盘活存量攻坚,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收储供应机制,处置闲置土地430公顷、超额完成省考核任务。积极参与构建东北海陆大通道,盘锦港10万吨级拓宽型深水航道顺利投用,15万吨级航道工程启动论证,8个万吨级以上泊位顺利推进,港口通过能力达到7000万吨。盘锦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数字经济产业园被认定为省重点培育园区。辽滨经开区跻身全国千亿级超大型化工园区行列,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核中稳居第三名。线上线下开展招商活动,新签约注册项目222个,实际到位内资320.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231万美元。加强与无锡市对口合作,对口援疆和对义县帮扶工作深入开展。(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PM2.5浓度同比改善15%,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4%,创历史最好水平;重点河流国控省控断面水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全部达标;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强化湿地保护修复,辽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建设,盘山县水系连通项目通过国家评估验收,辽河口被列入国家公园候选区。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联合德国思爱普公司发布盘锦双碳发展指数,辽河油田CCUS等绿色低碳项目实现碳减排20余万吨,辽河口盐沼生态系统获批国家碳储量调查与评估试点。城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盘锦获得“国际湿地城市”殊荣,入选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国家冬季清洁取暖示范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扛牢维护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新建高标准农田9.96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2万亩,粮食产量113.7万吨,再获丰收。东北新发地农产品供应链交易中心投入运营,开味泡菜等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快实施。维修改造“四好农村路”336.9公里,建设省级美丽宜居村34个,我市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城市功能品质不断提升,京哈高速盘锦段扩容改造工程开工建设,4条国省干道维修改造如期竣工。大洼区公交、邮政、电商融合模式被交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我市全面完成国家公交都市创建任务,在全省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评价中名列第一。实施城市道路与排水管网改造项目8个,建成口袋公园9个,改造老旧小区11个,为33个小区17888户居民解决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和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全面开工,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工程加快建设。市政绿色生态及数字化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获得亚投行2亿美元贷款额度。持续加力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开展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六大攻坚行动,维修黑色路面11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5万平方米,清理户外广告1.9万处,我市在全省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位列地级市第一名。(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网站】http://www.panjin.gov.cn/



文章地址:https://www.cnzsr.com/showinfo-138-3860-0.html  | | 招商人@ZSR - 助力招商引资工作 | 致敬招商引资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