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为辽阳市商务局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和重点地区招商引资提供服务。为全市经济合作提供服务。
(二)为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全链条工作提供技术指标性服务。
(三)承担与商会、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为全市商品参加展销和展会活动提供服务。
(四)为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实绩与行政效能考核工作提供服务。
(五)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为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六)负责驻京政务联络和相关信息收集工作;负责为我市各级领导同志赴京公务提供服务;负责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七)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设置4个内设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办公室
负责党群和纪检等工作,负责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
2.综合信息科
负责文电、信息、内部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实绩与行政效能考核工作。
3.经济联系科
负责与商会、企业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经济合作客商资源信息库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对接国内500强企业,联系包扶本地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负责为本地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提供服务;负责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保障服务工作。
4.项目管理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筛选、包装策划、储备推介等工作;负责对省直招商引资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化的报送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签约、启动落地的服务工作;承担经济合作相应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二)分支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设置4个分支机构(相当于正科级):
1.京津冀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负责以环负责以环渤海地区为重点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经济合作相应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2.长三角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负责以长三角城市群为重点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经济合作相应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3.珠三角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负责以华南地区为重点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经济合作相应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4.民营经济中心
负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信息建设、信用建设相关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研究提供服务;为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维权、融资和人才培训等工作提供服务;负责民营企业“小升规”培育库相关工作,为中小微企业提升提供服务;承担经济合作相应绩效考核指标任务。
5.驻京服务科
驻京服务科负责同国家各部委以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政务联络,建立良好关系,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为我市四大班子副秘书长以上同志,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同志赴京公务提供食宿安排等服务工作;为辽阳籍在京投资办企业等人员提供服务。
6.驻京招商科
驻京招商科负责与境内外商社、财团、企业以及各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络工作;充分利用驻地优势,加强与北京市的经济联系,为招商引资和引进科技成果工作提供事务性服务;负责政务、经济等信息的收集工作;为我市对外宣传工作提供服务。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9号
邮编:111099
办公时间: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电话:0419-2122396
传真:0419-212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