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7〕39号)要求,对山西省投资促进局进行改革,建立适应国际化、专业化和市场化要求的运行机制,强化统筹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的职责定位。改革后,山西省投资促进局仍为山西省商务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负责拟定全省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和产业规划,全方位推进境内外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
(二)指导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和分解下达全省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全省招商引资、对外合作、投资促进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考核、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介工作,提出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建议。
(三)负责全省重点投资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策划、包装、推介、签约工作;负责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的全程跟踪、服务和督导,协调解决属于省级层面事权的问题;协调、指导投资商投诉受理工作,受理投资商投诉事项。
(四)组织开展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分析对山西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潜在投资者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分析研判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趋势,收集、分析、研究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区域合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五)负责组织全省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全省性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大型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推进以“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和参加投资洽谈相关活动。
(六)承办国(境)内外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来晋考察访问,以及我省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赴国(境)内外考察访问的联络、接洽工作。
(七)负责推进落实以省政府名义与各省(区、市)政府、国家部委、高等院校、企业等之间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和备忘录,以及与相关国家政府、境外有关组织或机构签署的经贸合作协议和备忘录;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推进落实。
(八)负责与各省(区、市)政府、国家部委、大型企业驻晋办事机构的联系工作;联系服务省外驻晋及我省驻外商(协)会工作;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中介机构和国际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并联络工作。
(九)负责投资山西信息服务平台、山西投资促进局门户网、全省招商引资电子督办系统、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网站等平台和系统的管理、运营和维护;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专家库、顾问团的建设和管理。
(十)指导协调各市投资促进(招商)机构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省投资促进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部。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督查、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目标绩效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外事等工作;负责管理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二)投资运营管理部(山西省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
拟订和分解下达全省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负责全省招商引资、对外合作、投资促进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和考核,研究提出奖励建议;研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负责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过程中属于省级层面事权的问题;负责投资山西信息服务平台、全省招商引资电子督办系统、山西投资促进网的管理、运行和维护;协调、指导投资商投诉受理工作,受理投资商投诉事项;指导各市县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服务保障工作。
(三)政策规划研究部。
负责拟订全省招商引资产业规划,编制招商引资地图;组织开展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分析潜在投资者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提出招商引资产业规划和政策的建议;开展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研究,提出调整优化政策的建议;负责招商引资工作专家库、顾问团的建设管理工作以及与国内外知名智库的联络工作;负责全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宣介工作;指导各市、县招商引资政策和产业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四)产业项目促进部。
负责全省重点投资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策划、包装、推介、签约工作;负责全省招商引资产业目录的发布和更新工作,建设管理全省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各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域招商机构、国(境)内商务代表处、招商大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联系商(协)会、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各省(区、市)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来晋考察访问,以及我省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赴省外考察访问的联络、接洽工作;负责与国内投资促进机构、中介机构和国际组织的联络合作工作。
(五)国际投资促进部。
负责与国(境)外投资促进机构、中介机构、国际组织的联络合作工作;联系指导国(境)外商务代表处和招商大使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境)外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来晋考察访问,以及我省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赴国(境)外考察访问的联络、接洽工作。
(六)重大活动和会展部。
负责起草全省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全省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全省性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大型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推进以“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和参加投资洽谈相关活动;负责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网站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七)区域经济合作部。
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趋势研究,收集、分析、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动态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建立推进区域合作的相关机制;负责推进落实以省政府名义与各省(区、市)政府、国家部委、国内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签署的有关合作协议,以及与相关国家政府、境外有关组织或机构签署的经贸合作协议;负责与各省(区、市)政府、国家部委、大型企业驻晋办事机构的联系工作;联系服务省外驻晋及我省驻外商(协)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委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单独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投资促进局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80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8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15副。
四、附则
本规定由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1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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