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协调指导和服务推动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相关任务指标。
二、负责统筹协调以招商引资为目的的区域大型活动以及招商网站等相关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三、负责开拓维护各类招商渠道。负责经开区驻外机构招商管理工作。
四、负责招商部门绩效指标考核工作,统筹区域招商基础资源(楼宇、厂房、商业)的调查、整理和汇总工作。
五、负责以经开区管委会名义签署的招商协议类法律文件的法务审核和材料报批工作。承担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六、负责经开区招商类项目的政策兑现受理和协调工作。
七、负责指导经开区大型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农贸市场、三星级以上酒店、国家级旅游景区等企业的发展促进工作,负责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和工业旅游示范点认证工作。
八、负责指导经开区外商投资企业初始、变更及年度信息报告报送及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企业备案、拍卖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负责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中药及西药、汽车及零部件)申报、培训、考核工作。
九、负责经开区所属飞地园区文化相关工作。
十、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十一、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