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
联系电话:022-69563008
传 真:022-69563008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33号
邮 编:301500
电子邮箱:nhqhzjlb01@tj.gov.cn
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和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加快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我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二)负责本区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推动协调工作, 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国内招商引资计划,做好国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区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负责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计、综合分析、评价考核等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织推动本区承担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对口支援资金。负责援受双方跨地区经济联合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企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援受双方跨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工作。
(四)参与以市级部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地区政府名义在津举办跨省市经贸洽谈活动的工作。牵头组织我区及以区政府名义组团参加跨地区各类招商活动和经济合作洽谈等活动。组织或参与承办国内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开展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洽谈活动。
(五)负责做好本区党政代表团出访外地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商谈合作事宜的准备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地区政府与我区往来的联络、协调工作。推动、协调与外地政府间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的落实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投资宁河”招商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各种信息整理发布及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牵头协调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落地及跟踪服务工作。
(七)牵头区政府和外地政府驻津办事机构的服务工作;负责与天津驻外办事处的联系与沟通。
(八)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九)指导招商领域人才队伍培养与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中贯彻落实升级加力、多层全覆盖、有限无限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升级加力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党支部会等有关会议;搞好协调服务;建章立制并督查落实;负责机关责任体系建设,效能管理和目标考核;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纪检、宣传、财务、文秘、档案、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招商科
负责编制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指导计划;分解全区招商引资指标;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统计、分析与通报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全区投资环境与政策宣传工作;宏观推动指导各镇、园区招商协调工作;组织和督促我区有关部门完成年度招商任务;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负责全区楼宇经济的指导、统计、考核工作;指导全区招商人员的培训与队伍建设。
(三)合作发展科
负责承担我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承担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任务的综合工作;负责扶贫工作成果的宣传报道;负责市合作交流办对我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的年度绩效考核;负责我区与国内其他地区政府间交流合作;负责与市、区驻外办事处联系与沟通。
(四)综合服务科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推介及政府接待方案的制定和组织服务工作;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大型活动的招商引资工作;牵头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及重点工程的落地及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招商网站的建立和维护;负责各种信息整理发布及微信公众号的更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