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歧路1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邵强
联系电话:022-28392704
内设机构两个:综合管理科、招商协作科;下属单位天津市津南区招商服务中心。
一、综合管理科主要职责
负责协助党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等机关党务工作,指导办机关群团组织和办工会开展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公文流转处理、会议组织筹办、综合材料起草、工作落实督察督办、拟订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落实;负责保密、档案、宣传、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创文创卫、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访协调、退休老干部服务及物资采购、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落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薪酬劳资、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招录遴选、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担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和财务预算及决算的编报;拟订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负责社保、公积金及个税的测算缴纳,工资测算审批发放及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二、招商协作科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年度指导计划,分解国内全区招商引资指标及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含各镇、开发区、农业园区)审核、统计、分析与通报工作。承担全区国内招商引资考核任务,负责全区国内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承接市相关部门、区政府交办的在津南区举办的会展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与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推动落实工作;承接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下达的服务外地相关企业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全区性国内招商活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外埠行、外地企业津南行等综合性招商工作。研究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全区投资环境和政策的宣传资料,宣传推介全区投资环境、政策和重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承担全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承担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协作、合作任务的综合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对口支援新疆策勒县,东西部扶贫协作甘肃省秦安县灵台县、河北省隆化县和对口合作长春市双阳区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相关地区举办的经贸洽谈和合作交流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政府代表团来津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参与以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政府名义在津举办的会展、宣传、经贸洽谈等活动。负责全区与外省市签署的相关合作框架协议的推动落实。负责组织推动全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检查考核、教育培训、社会力量动员等工作。
三、招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包装、论证、宣传、推介工作,开展以多种形式招商活动;承担区招商引资信息库、项目库、载体库的建设,负责区招商引资网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
2、定期做出综合统计分析,通报全区招商引资进展情况。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投资产业导向目录,编制我区投资指南和有关宣传资料,为客商提供投资咨询和服务;受理驻区内资企业投诉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4、联络招商中介机构,管理区人民政府驻外联络处招商大使,推动实施区域招商产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
5、负责组织、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投资洽谈会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天津市津南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天津市津南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区招商局牌子。
第三条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工作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编制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二)承担全区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推动协调工作,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国内招商引资计划,做好国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负责国内招商引资的统计、综合分析、评价考核等工作。
(三)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全区承担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对口支援资金。负责援受双方跨地区经济联合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服务。指导、协调各部门和企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援受双方跨地区经济联合与协作工作。
(四)参与以市相关部门、区政府、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政府名义在津举办跨省市经贸洽谈活动的工作。牵头组织以区政府名义组团参加跨地区各类经贸洽谈和商品交易等活动。组织或参与承办国内及内外结合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开展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洽谈及展销博览活动。
(五)负责区政府代表团出访外地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以及商谈合作事宜的准备工作。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政府代表团来津南的联络、协调工作。推动、协调与外地政府间签署的有关会议纪要、协议的落实工作。
(六)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发展。
(七)指导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中贯彻落实升级加力、多层覆盖、有限无限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升级加力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第四条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负责协助党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等机关党务工作,指导办机关群团组织和办工会开展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公文流转处理、会议组织筹办、综合材料起草、工作落实督察督办、拟订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落实;负责保密、档案、宣传、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创文创卫、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信访协调、退休老干部服务及物资采购、食堂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落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薪酬劳资、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招录遴选、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承担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和财务预算及决算的编报;拟订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负责社保、公积金及个税的测算缴纳,工资测算审批发放及上报各类财务报表。
(二)招商协作科。负责编制年度指导计划,分解国内全区招商引资指标及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含各镇、开发区、农业园区)审核、统计、分析与通报工作。承担全区国内招商引资考核任务,负责全区国内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承接市相关部门、区政府交办的在津南区举办的会展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与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推动落实工作;承接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下达的服务外地相关企业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全区性国内招商活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外埠行、外地企业津南行等综合性招商工作。研究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汇总编制全区投资环境和政策的宣传资料,宣传推介全区投资环境、政策和重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企业到各地投资和合作。承担全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承担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协作、合作任务的综合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对口支援新疆策勒县,东西部扶贫协作甘肃省秦安县灵台县、河北省隆化县和对口合作长春市双阳区工作。负责以区政府名义组团参加相关地区举办的经贸洽谈和合作交流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政府代表团来津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参与以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政府名义在津举办的会展、宣传、经贸洽谈等活动。负责全区与外省市签署的相关合作框架协议的推动落实。负责组织推动全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检查考核、教育培训、社会力量动员等工作。
第五条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正副另行核定)。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另行核定。
第六条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具体行政职权按照《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权责清单》执行。
第七条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的调整由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2019年2月23日起施行。